根据市委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28日至10月2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汕尾市水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11月2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八届市委第二轮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使命感责任感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照单全收,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成立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迅速部署各项整改工作。
(二)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印发《中共汕尾市水务局党组关于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举措,明确完成目标和时限,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狠抓巡察整改,循序抓好落实。局党组对巡察反馈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局主要领导多次召开党组会、整改动员会、整改工作推进会等,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整改工作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二、紧盯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论述精神不够深入透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存在差距”问题
1.关于“学习不够聚焦”的问题。
一是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及“三农”工作、乡村振兴战略等重要论述精神作为学习重要内容,提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乡村振兴战略、治水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的学习占比。二是深入践行“十六字”治水思路。全面贯彻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中共汕尾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聚焦“百千万工程”和绿美汕尾生态建设。市水务局连续两年获得全市工作责任制目标综合考核一等奖,机关两位同志获得水利部表彰。三是坚持把乡村振兴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纳入河湖长制考核重要内容。扎实推进农村供水“三同五化”、灌区改造、巩固水旱灾害防御体系及水美乡村建设等。四是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水资源配置和县域水资源、水库除险加固和水旱灾害防御、落实水利工程建设投融资、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等工作。五是党组会轮流安排1名党组成员立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分管线条,谈如何抓好业务,厘清思路,推动工作。
2.关于“学用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
一是在学习引领上做文章。切实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真正做到学思践悟、融会贯通,营造一级带着一级学的学习之风。二是在学习深度上做文章。加大组织力度、研讨深度和学习频次,切实做到研讨前精心准备,研讨中重点领学与集中交流并重,细化完善政治要件台账。三是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做文章。在全面系统、深学细研上下真功,在弄通悟透、把准把牢上下硬功,在对表对标、笃行力行上做实功,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四是在带头崇尚实干做表率上做文章。以解决民生问题为着力点,提升学习成果转化成效,重点从优化水资源配置,提升城乡供水能力、推进农村供水“三同五化”,保障群众用水安全、加强中型灌区改造,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强化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建设,守住水安全底线、加大河湖治理力度,建设覆盖全市碧道网络、推进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等方面发力。
3.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完善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认真抓好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学习,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二是严格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和规定,选取服务优、评分高、信誉好的中介服务机构。三是出台《关于完善局“三重一大”事项报告的通知》,完善资金支付、中标结果等流程。
(二)“对中央、省等水利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履行主管监管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4.关于“专项资金预算谋划不够细致”的问题
一是树立科学规划的意识,科学精准申请财政专项资金,夯实做好项目预算执行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全面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二是严格按照批复预算、用款计划及项目执行进度支付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5.关于“专项资金总体使用进度较慢”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召开全市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加快水利投资计划执行,压实各县(市、区)水利专项资金支付责任。二是发出提醒督办函31份,督促各县(市、区)政府或水务部门加快资金支付。三是印发出台《关于加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的通知》,加大移民专项资金结存量大的整改。四是继续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水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进度。
6.关于“个别专项资金支出超范围”的问题
一是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涉农专项资金审批,杜绝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二是对2019年市县河长制奖补资金支出超范围问题,退回项目资金,建立专账,继续用于河长制奖补项目。
7.关于“督促指导县(市、区)水利项目规范建设力度不足”的问题
一是制定形成《2019年至2021年全市水利专项资金审计尚未完成整改问题清单》,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计划和整改时限,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二是狠抓工程建设进度。督促指导各地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逐个工程细化进度安排,倒排工期、节点控制、全面推进。三是严格基建程序,规范项目管理。遵守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准的内容组织工程实施。四是抓好工程竣工验收。截至2023年8月15日,巡察反馈的有关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五是制定《汕尾市2022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和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方案》,将水利项目建设资金支出进度纳入河长制考核。
8.关于“项目实施‘重投入、轻管理’”的问题
一是加大项目监管力度。强化系统思维,加强项目谋划、实施、管理,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人员培训。二是协调业主单位,将市区抗旱抢险黄江引水工程水泵吊离水面,进行除锈喷漆处理后,暂时吊运至市水务局防汛仓库保管。完成市区抗旱抢险黄江引水工程配套项目建设,将黄江泵站暂用地改为长期租用,建设仓库和值班室,围蔽变压器等建成的设施,配套视频监控设备,并委托海丰县青年水库运管。三是举一反三,系统谋划。如在螺河-黄江水系连通工程前期工作中,将后期运管与建设一并谋划,按照建设+运营的方式一次性招标选择建设与运管单位,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高效管理。四是持续加强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锻造“心中有账、肩上有责、手里有招、脚下有风”队伍。
9.关于“未能充分运用项目成果”的问题
一是加强系统维护管理。督促建设单位强化政务云系统安全。二是强化视频监控成果运用,持续运用视频监控深化“一月一主题”。三是海丰县已完成河长制视频监测系统建设;陆河县多方筹措资金开展视频监测系统的运维;陆丰市持续发挥视频监督跟踪作用,打造河道网格化管理模式,积极做好线路优化、合同期续费问题。四是统筹在建河长制视频监控资源,对接市政数部门和公安部门共享。五是将市河长制视频监测系统纳入汕尾市水资源管理信息平台,目前运行良好。
10.关于“项目未能有效运用评价成果”的问题
一是及时向省水利厅反馈,请求在编制导则上增减运用相关内容,目前水利部已优化河湖健康评价体系,把河湖健康评价的对象分成A、B、C等三类,同时,按照分类对河湖健康评价的指标项目、部分指标的调查频次、评价成果形式等进行调整,减轻基层负担。二是将螺河健康评价作为修编螺河“一河一策”重要的基础材料,将健康评价中指出的问题作为“一河一策”编制重点。三是陆丰市开展螺河流域综合治理,陆河县开展螺河排水防涝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将螺河健康评价作为编制初步设计报告和施工过程的重要支撑依据,对其中指出的水安全、水生态方面问题开展系统治理,结合绿美汕尾建设,重点做好螺河流域岸线绿化工作,全面提升健康评价的成果运用。
11.关于“稽查整改成效未达到预期”的问题
一是陆丰市、陆河县水务局针对稽查中指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附上整改工作相关资料。二是举一反三,出台《关于加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管理制度。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够严格,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有待加强”问题
12.关于“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够实不够细”的问题
一是制定《中共汕尾市水务局党组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持续开展管控。二是进一步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核把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完善局廉政预警和内控防范机制,紧紧抓住“找、防、控”三个环节,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廉政风险点清单和防控措施。
13.关于“项目资金使用廉洁风险防范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局党组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定期听取局属单位工作汇报,开展对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修订局属单位管理办法。三是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厘清项目主管科室、项目法人、监理、施工等参建方的职责,实行全过程的管理、监督、服务。四是督促指导项目法人及参建单位建立健全财务、固定资产、招投标、采购、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等内控机制,有效监督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五是完善局廉政预警和内控防范机制,党组制定出台《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提高统领水利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落实抓党建主体责任,促进党员干部带头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水利部门的部署,扎实推进我市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组织领导,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常抓不懈,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运用好市委专项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加强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通过此次巡察,把巡察整改
成果转化为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660-3335571;地址:汕尾市汕尾大道赤岭段西侧汕尾市水务局;电子邮箱:sw3335571@126.com。
中共汕尾市水务局党组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