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在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部署要求,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汕府〔2023〕42 号)要求,我局决定自2023年12月25日起,将特种设备安施工告知事项委托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红海湾分局、华侨分局实施。请各企业、组织、个人按所管辖县(市、区)在广东政务服务网(www.gdzwfw.gov.cn)申请办理特种设备施工告知业务。2023年12月25日前已向我局提交告知办理的,仍由我局完成后续的审批流程。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特种设备施工告知事项咨询电话:
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科:0660-3388023
城区市场监管局:0660-3399356
海丰县市场监管局:0660-6812399
陆丰市市场监管局:0660-8901012
陆河县市场监管局:0660-5662777
市市场监管局红海湾分局:0660-3454048
市市场监管局华侨分局:0660-8251678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