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征集立法规划(2017-2021年)
和2017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
公 告
为了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增强立法透明度,扩大公众参与,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全市公开征集汕尾市地方立法规划(2017-2021年)和2017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市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均可以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二、立法建议项目应围绕我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求,从我市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出发,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范围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急需立法规范的事项。
三、提出立法建议项目的单位和公民应当有明确的立法建议项目名称,阐明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依据,以及拟规范的主要内容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可以同时提供草案文本、论证报告或者附送有关资料。
四、本次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8日。
五、立法建议项目可以通过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寄送,并注明建议人姓名(名称)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汕尾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楼115室)
邮编:516600
电话:0660-3827363
电子邮箱:swfgwbgs@163.com
特此公告。
汕尾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