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和《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汕尾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市城区、陆丰市、海丰县、陆河县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汕部队共5个选举单位依法选出汕尾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21名。汕尾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确认各选举单位选出的321名人大代表的资格有效。
特此公告。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