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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入汕货车货物作业点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 2022-10-15 11:19
  • 来源: 汕尾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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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防疫指办通〔2022〕9号)

  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物流保通保畅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决定对入汕货车司机货物装卸作业点(以下简称作业点)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一、提前24小时报备。作业点要督促提醒入汕货车司机,到达前提前24小时主动向作业点报备车牌号、计划抵达作业点时间、过去7天行程轨迹等信息,通过善美村居(入汕报备码)主动报备。对发现有新疆、内蒙古等重点地区(以下简称重点地区,根据卫健疾控综合研判动态调整)行程轨迹的,作业点要立即报告属地社区或防控部门,提前做好司机闭环管理服务准备工作。

  二、落实围合管理。作业点要严格落实围合式管理,分别设置出、入口(通道),创建场所码,安排人员值守,落实测温、扫码、查行程卡等常态化防控措施,没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采样证明的,专人引导就近进行1次核酸检测。有条件的场所,增加免费抗原试剂检测。

  三、重点地区司机实行闭环管理服务。作业点对重点地区外省入汕货车司机实施全程装卸货闭环服务。设立重点地区外省入汕货车专门封闭货物交接、装卸作业区,司乘人员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全程不下车,特殊情况需要下车的应提供专用厕所、休息间等。

  四、做好返程及住宿管理。外省入汕货车司机作业完应及时返程,确需在汕尾住宿过夜的,作业点应向属地社区或防控部门进行报告。有重点地区行程轨迹的,作业点要专人全程跟车,直至货车离开汕尾,在汕尾过夜住宿的,作业点要主动联系属地社区或防控部门安排专人专车闭环转运到指定酒店。

  五、落实作业点人员自身健康管理。作业点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按要求定期核酸检测,固定工作岗位、禁止交叉作业,减少染疫风险。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汕尾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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