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汕尾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2023年1月18日汕尾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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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8 16:50
- 来源:
汕尾日报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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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汕尾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2月3日至4日在汕尾市区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汕尾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汕尾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三、审查汕尾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预算草案;
四、听取和审议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票决汕尾市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测评汕尾市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
八、其他。
遇有特殊情况,大会召开时间需调整,市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汕尾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汕尾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2月3日至4日在汕尾市区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汕尾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汕尾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