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省委第十一巡视组从2023年11月30日至2024年1月底,对汕尾市开展巡视。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汕尾市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以及涉“百千万工程”方面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汕尾市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视期间,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省委第十一巡视组设专门值班电话:0660-3318160,接听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7:30;专门邮政信箱:广东省汕尾市A006号邮政信箱,在信封标注“广东省委第十一巡视组收”,邮编:516600。同时,设2个联系信箱,分别在汕尾市委办公大楼西侧和汕尾市政府办公大楼西侧。巡视组受理电话、信访时间从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1月26日止。
特此公告。
中共广东省委第十一巡视组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