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9日,市长吴紫骊主持召开市政府六届二十四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有关事项。现纪要如下:
会议首先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会议指出,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文物保护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各地各部门要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为工作方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精神,逐步加强我市文物保护工作。会议要求,一是要做好文物保护规划,加强文物保护工作;二是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法律法规来推进各项工作,做好重点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避免工程建设与文物保护相冲突;三是要着力推进汕尾民间文化艺术馆的建设,各责任单位合力协作共同推进;四是要加大宣传和投入,使我市的文物得到合理的规划、科学的管理、有效的保护。一、关于《中共汕尾市委、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二、关于《中共汕尾市委、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三、关于201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问题四、关于《汕尾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规定》五、关于对市公安消防支队1个集体和杨和顺等7名个人实施奖励的问题六、关于《汕尾市邮政业发展滚动规划(2013-2015)》七、关于委托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汕尾市红海湾新区总体发展规划》(2013-2030)的问题八、关于《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企业和农户灾后恢复生产的若干措施(草案)》九、关于保利·汕尾投资开发意向的问题十、关于汕尾市党政内网(二期工程)建设经费的问题十一、关于要求帮助解决全市全倒户重建家园配套资金的问题十二、听取市外经贸局关于2013年我市利用外资完成情况的工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