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2日,市长吴紫骊主持召开市政府六届四十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有关事项。现纪要如下:
会议首先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会议指出,新《消法》在反对铺张浪费、细化消费者权利等方面有新的亮点,在消费领域、新问题、网络购物、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也有新的规定,并为进一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新《消法》的实施工作:一要加强新《消法》的宣传力度,让消费者能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要加大对市场的监管力度,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三要加强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铺张浪费;四要进一步健全消费者协会,更好地发挥消费者协会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作用。
一、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
二、关于《汕尾市淘汰黄标车、老旧车辆实施方案(2014-2017年)》
三、关于调整汕尾市201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问题
四、关于配备城市管理协管员的问题
五、关于拨给汕尾市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局开办经费的问题
六、关于《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七、关于《市直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
八、关于汕尾市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配套经费的问题
九、关于汕尾市区东区污水处理厂集污管道市政工程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