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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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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常务会议 第四十一期
  • 2014-11-08 14:49
  • 来源: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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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市长吴紫骊主持召开市政府六届四十一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有关事项。现纪要如下:

会议首先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简称《宪法》),会议指出,《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自觉遵法守法,提高法治意识;要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严格按《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办事;要强化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和研究,做好我市行政服务工作,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一、涉密议题另文纪要

二、关于《汕尾市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处置督查办法》

三、关于《汕尾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四、关于《汕尾市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五、关于建设我市网上信访信息系统有关工作的问题

六、关于股权基金首期投资项目暨变更汕尾新区起步区在建项目建设业主等事项的问题

七、关于汕尾市纪委办案工作点用地费用及设计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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