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函〔2020〕431号
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县(市、区)
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2019年度汕尾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的部署,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领域专家对各县(市、区)政府质量工作进行了考核,经自我评价、初步评审和综合考核,确定了考核等级,现通报如下:
B级:陆河县。
C级:陆丰市、海丰县、市城区。
以上结果同时通报市干部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对各县(市、区)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各县(市、区)具体考核情况由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文印发。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质量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质量第一理念,全面加强质量监管,深化质量领域改革,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扎实推进质量强市建设,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全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我市“三大行动”和“五城联创”,为我市加快建成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做出积极贡献。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