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办〔2020〕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要求,按市委“三大行动”之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方案和《汕尾市创建“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工作部署,为最大程度精简和优化各类证明材料,推进“减证便民”,经梳理审核论证,现将全市第一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626个证明材料予以直接取消,自公布之日起有关办事部门不得向申请人索要。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2日
汕府办〔2020〕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要求,按市委“三大行动”之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方案和《汕尾市创建“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工作部署,为最大程度精简和优化各类证明材料,推进“减证便民”,经梳理审核论证,现将全市第一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626个证明材料予以直接取消,自公布之日起有关办事部门不得向申请人索要。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2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