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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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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4-04-25 11:38
  • 来源: 汕尾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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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2024〕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汕尾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5日

  汕尾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把握重大发展机遇,推动汕尾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本项工作摆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位置,抓好抓实,取得扎实成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坚持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坚持标准引领、有序提升,结合“百千万工程”、制造业当家和绿美汕尾生态建设等重点工作,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全链条废弃物循环利用、标准引领等四大行动,进一步释放投资消费潜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到2027年,工业、能源、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年规范回收拆解量2.5万辆左右,二手车年交易量超3万辆,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回收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二、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

  (一)推进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聚焦化工、建材、机械、船舶、轻纺、电子等重点行业,以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为重点方向,实施工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提质增效行动。鼓励工业企业开展节能诊断和能效对标,加快推动工业窑炉、锅炉、压缩机、泵、电机、变压器等重点用能设备系统节能改造,推广应用先进节能降碳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加强智能制造软硬件产品设备推广,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推动安全生产、灾害事故救援等设施改造升级,加快推进老旧化工设备更新。严格落实能耗、排放、质量、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围绕扩大生产能力、提高产品合格率、降低生产成本、提升生产效率等目标,聚焦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的“先进设备更新行动、数字化转型行动、绿色装备推广行动、本质安全水平提升行动”等重点任务,实施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扩能增量、提质增品、降本增利、提效增值等四大重点行动,全力提升技改数字化转型的质量和效益。支持引导工业企业运用数字化技术、智能化装备改造提升现有产业链供应链,大力推广制造业企业数字化“链式改造”模式。选取高端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纺织服装、珠宝首饰等细分行业进行试点,探索细分行业通过改造实现提质增效的有效路径。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参与,以下各项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推动能源领域设备更新。有序推动红海湾电厂、宝丽华电厂煤电改造升级,持续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支持配置碳捕集利用设备。有序推进风电、光伏发电设备改造升级和退役工作,推进已达或临近寿命期的风电和光伏发电设备退役改造,提升装机容量和发电效率,依托风电场退役和改造升级推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组织做好2024年度陆上风电退役和改造升级项目申报工作,改造升级方案经省能源局同意后印发实施,力争2024年底前完成。加快实施城中村配电网和工业园区抄表到户改造升级,采用“整线(成片)标准化治理+专项治理”模式,加快推进各县区城镇老旧小区、城中村配电设施升级改造,加快存量工业园区抄表到户改造升级,推动新建工业园区开发主体按照抄表到户标准规划建设工业园区。扎实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推动智能配电站、智能开关站、智能台架变项目建设,有效提高农村配电自动化覆盖水平,推动选取1个以上县(市、区)建成现代化农村电网示范县,选取若干村建成综合能源示范村。加快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以城市道路交通网络为依托,以“两区”(居住区、办公区)、“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为重点,积极推广应用超级充电桩、智能有序充电桩等设备。推动油气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加快完善天然气管网建设,提升我市稳定供气水平。加大对加油站加油机、油罐及其他相关设施进行更新改造,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进一步提高加油效率和安全性。【市发改局牵头,市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三)加快建筑领域设备更新改造。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加快小区及周边无障碍设施、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安防、消防、防灾避险等配套设施更新升级。推动建筑施工设备更新,摸排房屋市政工地内使用超过10年以上、高污染、能耗高、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并建立设备更新清单。统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实施外墙、屋面和窗户等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改造升级,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大力推进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在工程施工不对原结构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基础上,统筹安排、稳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参与】

  (四)推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加快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光纤网络等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更新升级,推动道路交通、照明系统、广播电视等数智化改造。有序推动地下管网、地下综合管廊、桥梁隧道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网感知设备建设,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加大自来水厂内及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力度,强化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排查评估城市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情况,系统开展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和清污分流、破损管网等改造修复。因地制宜推进环卫设施设备更新。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摸排、改造运行年限满20年且存在安全隐患等燃气管道,以及经评估不满足安全运行要求的燃气场站和设施设备。【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局、工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体局等参与】

  (五)支持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持续推进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公交、出租车辆等电动化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换代,到2027年底,更新换代新能源公交车电池325个;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有序推广新能源营运货车,研究出台我市新能源营运货车的运营补贴、通行路权、差异化收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探索融资租赁、车电分离等商业模式,到2027年底,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89辆;推进邮政快递物流企业老旧安检设备更新,到2027年底,邮政快递物流企业末端配送电动车辆更新60%以上。支持邮件快件分拨处理中心智能分拣成套设备更新,到2027年底,邮政快递企业全部实现智能化分拣作业。推动货船15年以及沿海客船15年、货船20年船龄以上老旧船舶加快淘汰更新,更换或新增的客货船鼓励和引导应用生物柴油动力、绿色甲醇动力、LNG动力、纯电池动力技术,持续推进港口船舶岸电建设使用。推进低空经济发展,积极探索低空经济装备等绿色航空装备产业发展和示范应用,大力招引低空经济相关项目,逐步建设低空经济软硬件基础和配套设施,发展我市低空经济。协调推动加快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等建设改造,谋划推动普通国省道公路服务区规划建设,发展“服务区+”多场景平台生态,到2027年底,完成长沙湾服务区及陶河服务区建设并投入使用。推进高速公路、国省道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7年底,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总车位原则上不低于小型客车停车位总数的15%,国省道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总车位原则上不低于小型客车停车位总数的10%。推进防范船舶碰撞桥梁设备设施改造,提升通航桥梁防止船舶碰撞能力,充分发挥船舶智能监控系统作用,加强对船舶和船员的动态监督管理,督促在船船员纠正不安全驾驶和作业行为。【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广旅体局、卫生健康局、国资委、邮政管理局,汕尾海事局、汕尾供电局、汕尾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汕尾航标与测绘所等参与】

  (六)推动农业农村领域设备更新。加快推进农业机械更新,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装备。落实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建立报废和更新绿色通道,适度提升回收、补贴额度。开展金融支持老旧农机具淘汰更新再贷款,推动农机报废更新工作。优化提升农机装备结构和水平,推进种植业、设施农业、畜牧水产养殖业、农产品初加工业、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农机装备的推广应用。支持农机装备、冷链仓储等租赁经济发展,培育共享农机、共享仓储等新模式。加快以中心镇为单位的物流配送中心、冷链仓储物流等设施建设,支持重要物流节点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改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等参与】

  (七)推进教育教学设备置换更新。到2027年,教育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一是围绕建设教育强市要求,推进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和中小学优质均衡发展设备的更新置换,提升教学科研水平;二是结合信息化基础设施、数据资产、智慧型应用系统、互联网+校务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智慧教室等内容,积极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分批次、分类型推进智慧教室建设,打造“互联网+”泛在智慧学习空间;三是提升校园图书馆建设水平,使藏书量、藏书分类比例达到国家、省规定标准,基本建成与立德树人、课程教学改革相适应的现代化图书馆建设、管理和服务体系,令广大学生阅读兴趣、阅读能力逐步提升,阅读量明显增长;四是强化教育设施安全保障能力,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并处置校园校舍安全隐患,提升安全防护能力;五是全面加强实验室实训设备更新和软件配套,结合《汕尾市教育基础攻坚战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工作要求,建立学校需求清单,加快淘汰落后产品设备,促进学校设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市教育局牵头,市发改局、人社局等参与】

  (八)推进文化旅游设施更新提升。推动A级旅游景区、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加强客运索道、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旅游观光船、大中型游乐设施等设备投入建设,鼓励加快旅游观光游乐设施设备迭代升级。逐批支持更新迭代国有剧场、大型民营剧场超过服务年限、高耗能的器材设备,做大做强灯光音响、游戏游乐设备、主题公园(乐园)数字化应用等规模化集成品牌,推动特色文化场景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打造新型文旅消费场景,继续推动智慧剧场等数字文化场馆建设。支持并鼓励各地对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备更新提升,发展一批数字化、沉浸式夜间文旅消费新场景,持续推动各县(市、区)打造具有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的旅游集聚区,打造夜经济发展增长点。深化实施“非遗过大年”“引客入汕”“百家旅行社采风踩线”“省外专题推介”等促文旅消费举措。【市文广旅体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市科协等参与】

  (九)推进医疗设备设施迭代升级。拓宽医疗卫生机构设备设施的来源渠道和投入方式,鼓励具备条件的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和信息化设施更新改造,探索发展医疗装备产品“购买技术服务”、设备租赁、共建共用共享等新模式。推动院前急救设施设备更新换代,启动市120智能化医疗急救平台升级改造项目,更新升级硬件设备,优化软件系统,建立全市一体化急救调度指挥平台。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设备设施水平,到2027年,10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其中40%达到国家推荐标准。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调整优化全市医疗机构病房床位结构配置,推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将部分四人及以上病房改造为二人间或三人间,到2027年,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含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等)实现二、三人间病房占比80%以上,新建医院二、三人间病房占比90%以上。优化医疗机构病房环境,配备较高舒适度和适老化的设施设备,推进医疗机构“厕所革命”,为具备改造条件的无独立卫生间病房增设独立卫生间,升级改造现有病房卫生间,为病人治疗康复营造舒适环境。建强“健康大脑”,优化完善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功能,大力发展“人工智能+医疗健康”,提升医疗服务智能化水平。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结合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等改造要求,升级预约、缴费、查询、取药、医院管理等信息化设备设施,开展信息系统适老化改造,提高便利化、智能化水平。提升网络与数据安全防护能力,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要求,升级网络与数据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确保信息系统和基础设施安全可靠运行。【市卫健局牵头,市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住建局、工信局、文广旅体局等参与

  三、实施新一轮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十)开展汽车和三年临时牌到期摩电车辆以旧换新。强化政策引导,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的方式,市、县联动组织开展汽车“置换更新”专项行动,对照省级奖补范围,对个人消费者转让车辆,并在汕尾汽车销售企业新购车辆,向消费者发放一次性购车补贴消费券。组织开展汽车和三年临时牌到期摩电车辆以旧换新活动,鼓励汽车和摩电生产、经销企业通过开展促销活动、发放换新补贴、赠送充电桩等形式提供购车优惠让利,促进汽车和摩电更新消费。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和三年过渡期满的临时牌超标摩电车辆。【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局、工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局等参与】

  (十一)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市、县联动组织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实施统一补贴标准、简化补贴申领程序,对消费者交售废旧家电并新购绿色智能低碳家电给予补贴。鼓励家电生产、销售、回收等企业联合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在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叠加让利优惠,畅通家电更新消费循环。发动家电生产、销售企业、行业协会、金融机构多方参与,引导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推出绿色智能家电消费金融产品。落实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提升家电售后服务水平。【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局、教育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十二)推动家具家装消费品换新。鼓励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多种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升级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鼓励家具、家装企业加强上下游合作联动,打造线上样板间,提供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套餐。引导生产企业围绕智能家居等开发新型终端产品,鼓励企业推广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场景。【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四、实施全链条废弃物循环利用行动

  (十三)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因地制宜完善城乡回收网络,发展“换新+回收”、“互联网+循环利用”等新模式,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分拣处理中心。优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推动报废汽车拆解企业规模化发展。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借助相关信息平台、移动应用程序等,拓展“互联网+”回收业务,方便车主交售报废汽车。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处理渠道。支持打造废旧产品设备线上交易平台。【市商务局、市发改局、住建局,市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大力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集展示交易、维修整备、检测认证、报关出口、仓储物流、金融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二手车出口基地,培育二手车出口配套服务体系。引导二手车经销企业提供展示车辆状况表,明示车辆基本信息、价格、重要配置等内容,促进二手车放心买卖、诚信经营。支持企业拓宽海外市场渠道,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十五)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积极培育回收、再制造、再制造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产业链。加强旧件损伤检测与残余寿命评估、质量性能检测及智能运行监测、先进表面工程与增材制造成形等技术研发应用,提高再制造全过程溯源追踪的信息化水平和设备安全性能。推动风电光伏、新型储能等新兴领域再制造产业发展,有序推进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十六)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动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园区化发展,引导低效产能逐步退出。加强工业废弃物精细管理。拓宽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渠道,在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和要求前提下,加强综合利用产品在建筑领域推广应用,畅通生态修复、路基材料等利用消纳渠道。大力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建设集展示交易、维修整备、检测认证、报关出口、仓储物流、金融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二手车出口基地,培育二手车出口配套服务体系。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因地制宜推动线下实体二手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落实二手商品交易企业交易平板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时信息清除方法相关标准,保障旧货交易时出售者信息安全。促进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办公设备等再制造水平,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再制造共性关键技术。加快建立再制造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在履行告知消费者义务并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前提下,鼓励企业在售后服务体系中应用再制造产品。压实废弃物产生单位主体责任,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分类贮存,防范混堆混排。支持建设一批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培育一批废弃物循环利用龙头企业。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化回收利用,支持企业工艺设备提质改造。积极有序发展以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支持现有企业和项目绿色化、机械化、智能化提质改造。加快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结合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扩能改造,系统规划建设污水再生利用设施。积极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加强技术装备研发,支持先进技术推广应用。推进废弃物能源化利用,有序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废弃油脂等厨余垃圾能源化、资源化利用水平。因地制宜推进农林生物质能源化开发利用,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利用。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和安全标准,且技术可行、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序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协同处置部分固体废弃物。发展资源循环型生产模式,推进企业内、园区内、产业间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工业余压余热和废气废液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加强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结果应用。加强对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研发和规模化应用的支持力度。深入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积极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常态化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达标工作。推行种养结合、农牧结合,推广畜禽、鱼、粮、菜、果、茶协同发展模式。【市发改局牵头,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五、实施标准引领行动

  (十七)强化低碳发展标准支撑。推进节能标准体系优化升级,严格落实国家能耗限额、产品设备效能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优化提升水污染物等排放标准,落实《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排放标准》等强制性标准。推进生态环境、安全、卫生等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参与能效排放、循环利用、安全、卫生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改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十八)加快产品技术标准更新升级。落实家电、家具、汽车、电动自行车、燃气灶具、废旧动力电池、退役光伏风电等回收标准,鼓励企事业单位参与制订涉及在用电梯主要零部件报废技术条件、电梯风险评价规范、在用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和基于北斗授时的智慧交通流量预测系统技术规范等省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研制。推进具有突出风险的产品以旧换新。加强对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等制订和修订的资金扶持,聚焦质量技术创新和政府质量奖的评选,选树一批精益求精、质量卓越的质量强市建设标杆企业。充分发挥质量标杆示范引领作用,支持企业建立先进质量管理办法。【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改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十九)加强重点领域标准衔接与监督。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国内国际标准化活动。推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与团体标准和“湾区标准”的研制。持续推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完善,加大对地方特色食品、农产品种植、海产品养殖等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的研制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加大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力度,严格执行燃气气瓶报废有关规定。以检验检测手段提升在用电梯质量安全水平,推动不符合检验检测技术规范要求的老旧电梯改造更新。开展能效、水效标识等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鼓励家电品牌企业积极加入“以旧换新”活动,助力我市家电消费提质升级,提醒消费者注意家电产品安全使用年限标准等问题,鼓励消费者及时更换老旧家电。【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改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六、强化政策保障

  (二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用好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等相关领域省级财政资金,加大对企业开展设备更新和升级改造的支持。谋划储备一批设备更新、循环利用等重大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用足用好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等,加强中央和地方资金统筹协同,联动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等工作。持续落实好老旧运营车船更新补贴,支持老旧船舶、柴油货车等更新。落实国家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完善农机装备购置和农机作业地方补助机制。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政策,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鼓励机关单位、国有企业加强绿色产品采购。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带动作用。【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国资委等参与】

  (二十一)落实税收支持政策。严格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新能源车购置、二手车销售等税收优惠政策,用好加速折旧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积极落实国家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政策。【市财政局、税务局牵头,市发改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等参与】

  (二十二)优化金融支持。用好国家再贷款政策工具和中央财政专项贴息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落实国家有关部署,引导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综合运用银行贷款贴息、保险增信补贴、融资租赁补贴与贷款风险补偿等加强对技术改造的支持。推动融资租赁服务工业、教育、科技、医疗等重点领域设备更新。强化绿色信贷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鼓励银行机构出台支持老旧货车更新的贷款政策。【市金融局牵头,市发改局、中国人民银行汕尾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汕尾监管分局等参与】

  (二十三)加强要素保障。加强技术改造和循环利用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各地要统筹区域内废弃物分类收集、中转贮存等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予以保障。完善废弃物回收运输车辆上路管理制度,因地制宜划定废弃物回收专用临停车位。【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强化创新支撑。聚焦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资源循环再生利用等领域开展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突出需求导向,强化结果应用,综合应用业主制、赛马制、揭榜挂帅、板块委托等项目组织方式开展关键技术和装备攻关。布局一批中试平台,建立健全中试服务网络体系,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对接。【市科技局、发改局牵头,工信局、商务局等参与】

  (二十五)做好政策衔接。按照国家及省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规范和指导意见,依托省“1+3+8”政策体系,做好政策衔接,及时研究分析具体方案和配套政策,抢抓机遇,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成效,有效组织并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各有关单位做好重点领域重点项目谋划储备工作,及时对接省有关部门,积极争取支持,扎实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参与】

  各地各部门要强化系统观念,加强政策创新,做好政策解读,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做好政策发布解读,借助品清湖企业沙龙、重大展会、电商平台等渠道强化政策宣传,更好调动企业和消费者积极性,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信息共享,及时对接省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分析具体方案和配套政策,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重点任务分工表

重点事项

重点任务

主要责任单位

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

(一)推进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1.实施工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提质增效行动。

2.鼓励工业企业开展重点用能设备系统节能改造。

3.加快推进老旧化工设备更新,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4.支持引导工业企业运用数字化技术、智能化装备改造提升现有产业链供应链。

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参与,以下各项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推动能源领域设备更新

1.持续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

2.有序推进风电、光伏发电设备改造升级和退役工作。

3.加快推进各县区城镇老旧小区、城中村配电设施升级改造。

4.加快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

5.推动油气基础设施更新改造。

6.加大对加油站加油机、油罐及其他相关设施进行更新改造。

市发改局牵头,市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三)加快建筑领域设备更新

1.推动建筑施工设备更新。

2.统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

3.大力推进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

4.加快淘汰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

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参与

(四)推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

1.加快推进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更新升级。

2.推动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网感知设备建设。

3.加大城市供水管网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力度。

4.推进环卫设施设备更新。

5.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

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局、工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体局等参与

(五)支持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

1.持续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电动化替代。

2.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

3.推进邮政快递物流企业老旧安检设备更新。

4.加快推动老旧船舶加快淘汰更新。

5.推进低空经济发展,积极探索低空经济装备等绿色航空装备产业发展和示范应用。

6.推进防范船舶碰撞桥梁设备设施改造。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广旅体局、卫生健康局、国资委、邮政管理局,汕尾海事局、汕尾供电局、汕尾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汕尾航标与测绘所等参与

(六)推动农业农村领域设备更新

1.加快推进农业机械更新。

2.落实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3.优化提升农机装备结构和水平。

4.支持农机装备、冷链仓储等租赁经济发展。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改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等参与

(七)推进教育教学设备置换更新

1.推动教育领域以融资租赁形式更新设施设备。

2.积极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分批次、分类型推进智慧教室建设。

3.提升校园图书馆建设水平。

4.强化教育设施安全保障能力,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全面加强实验室实训设备更新和软件配套。

市教育局牵头,市发改局、人社局等参与

(八)推进文化旅游设施更新提升

1.鼓励加快旅游观光游乐设施设备迭代升级。

2.逐批支持更新迭代超过服务年限、高耗能的器材设备。

3.推动智慧剧场等数字文化场馆建设。

4.支持并鼓励各地对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备更新提升。

5.推动打造具有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的旅游集聚区。

市文广旅体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市科协等参与

(九)推进医疗设备设施迭代升级

1.推进医疗设备设施迭代升级。

2.推动院前急救设施设备更新换代。

3.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设备设施水平。

4.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

5.升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6.提升网络与数据安全防护能力。

市卫健局牵头,市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住建局、工信局、文广旅体局等参与

实施新一轮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十)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1.市、县联动组织开展汽车和三年临时牌到期摩电车辆“置换更新”专项行动。

2.鼓励开展促销活动、叠加购车优惠让利活动。

3.依法依规淘汰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

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局、工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局等参与

(十一)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1.组织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专项行动。

2.鼓励家电生产、销售、回收等企业联合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

3.推出绿色智能家电消费金融产品。

4.落实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

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局、教育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十二)推动家具家装消费品换新

1.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升级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

2.鼓励家具、家装企业加强上下游合作联动。

3.鼓励企业推广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场景。

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实施全链条废弃物循环利用行动

(十三)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

1.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

2.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分拣处理中心。

3.推动报废汽车拆解企业规模化发展。

4.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借有关平台拓展“互联网+”回收业务。

5.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处理渠道。

6.支持打造废旧产品设备线上交易平台。

市商务局、市发改局、住建局,市供销社等按职分工负责

(十四)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

1.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集各种功能于一体的二手车出口基地,培育二手车出口配套服务体系。

2.引导二手车经销企业放心买卖、诚信经营。

3.支持企业拓宽海外市场渠道。

4.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

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十五)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

1.积极培育回收、再制造、再制造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产业链。

2.加强技术研发应用。

3.推动风电光伏、新型储能等新兴领域再制造产业发展。

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十六)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

1.推动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园区化发展。

2.引导二手商品流通交易便利化、规范化。

3.促进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立再制造产品质量保障体系。

4.支持建设一批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培育一批废弃物循环利用龙头企业。

5.支持现有企业和项目绿色化、机械化、智能化提质改造。

6.推进废弃物能源化利用。

7.发展资源循环型生产模式。

市发改局牵头,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实施标准引领行动

(十七)强化低碳发展标准支撑

1推进节能标准体系优化升级。

2.推进生态环境、安全、卫生等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

3.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参与能效排放、循环利用、安全、卫生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改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十八)加快产品技术标准更新升级

1.鼓励企事业单位参与制订省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研制。

2.推进具有突出风险的产品以旧换新。

3.加强对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等制订和修订的资金扶持。

4.支持企业建立先进质量管理办法。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改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十九)加强重点领域标准衔接与监督

1.加大对地方特色食品、农产品种植、海产品养殖等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的研制力度。

2.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3.加大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力度。

4.开展能效、水效标识等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

5.鼓励消费者及时更换老旧家电。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改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强化政策保障

(二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1.加大对企业开展设备更新和升级改造的支持。

2.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

3.加强中央和地方资金统筹协同。

4.落实国家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5.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政策。

6.鼓励机关单位、国有企业加强绿色产品采购。

7.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

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国资委等参与

(二十一)落实税收支持政策

1.严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2.积极落实国家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政策。

市财政局、税务局牵头,市发改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等参与

(二十二)优化金融支持

1.用好国家再贷款政策工具和中央财政专项贴息政策。

2.落实国家有关部署,引导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

3.综合运用银行贷款贴息、保险增信补贴、融资租赁补贴与贷款风险补偿等加强对技术改造的支持。

4.推动融资租赁服务工业、教育、科技、医疗等重点领域设备更新。

5.强化绿色信贷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

6.鼓励银行机构出台支持老旧货车更新的贷款政策。

市金融局牵头,市发改局、中国人民银行汕尾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汕尾监管分局等参与

(二十三)加强要素保障

1.加强技术改造和循环利用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

2.将区域内废弃物分类收集、中转贮存等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予以保障。

3.完善废弃物回收运输车辆上路管理制度。

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强化创新支撑

1.开展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

2.布局一批中试平台,建立健全中试服务网络体系。

市科技局、发改局牵头,工信局、商务局等参与

(二十五)做好政策衔接

1.做好政策衔接,及时研究分析具体方案和配套政策。

2.做好重点领域重点项目谋划储备工作,及时对接省有关部门,积极争取支持。

专班成员单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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