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调整由乡镇街道实施的自然资源、林业领域县级行政执法事项公告(2024年第2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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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1 09:11
- 来源:
汕尾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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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函〔2024〕139号
为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综合协同县级和镇街执法力量,确保全市耕地、林地保护大局稳定,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乡镇街道实施的自然资源、林业领域县级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优化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新增下放11项由乡镇街道实施的县级行政执法事项
将7项自然资源部门、4项林业部门实施的县级行政执法事项,调整下放由全市50个乡镇街道实施。
二、市县级自然资源、林业部门加强统筹指导
为持续做好自然资源、林业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相应执法事项重新下放后,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县两级自然资源、林业主管部门要持续做好“传帮带”工作。对镇街在实施自然资源、林业领域的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涉及需要县级自然资源、林业部门提供数据的,由镇街发函提请,县级自然资源、林业主管部门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予以提供(情况复杂的除外)。涉及需检验、检疫、检测和技术鉴定的案件提请县级自然资源、林业主管部门协同办理,相关检验、检疫、检测和技术鉴定的事务及费用由市、县两级自然资源、林业主管部门兜底负责,镇街直接运用其结果作为定案依据,不再承担相关事务及费用。镇街相关提请函,由县级部门抄送市自然资源、林业部门加强协调监督指导。
三、其他要求
其他工作要求,按照《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调整由乡镇街道实施的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汕府函〔2023〕304号)执行。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汕尾市优化调整由乡镇街道实施的自然资源、林业领域县级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第2批)
2.汕尾市优化调整由乡镇街道实施的自然资源、林业领域县级行政执法事项乡镇街道名单(2024年第2批)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3日
附件1
汕尾市优化调整由乡镇街道实施的自然资源、林业领域县级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2024年第2批)
序号 | 原实施部门 | 基本编码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别 | 行使机关 |
1 | 自然资源部门 | 440212002000 | 对违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乡镇街道 |
2 | 自然资源部门 | 440212004000 | 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乡镇街道 |
3 | 自然资源部门 | 440212025000 | 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乡镇街道 |
4 | 自然资源部门 | 440212001000 | 对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乡镇街道 |
序号 | 原实施部门 | 基本编码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别 | 行使机关 |
5 | 自然资源部门 | 440212011000 | 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乡镇街道 |
6 | 自然资源部门 | 440212010000 | 对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乡镇街道 |
7 | 自然资源部门 | 44021200N000 | 对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乡镇街道 |
8 | 林业部门 | 440232014000 | 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乡镇街道 |
9 | 林业部门 | 440232012000 | 对非法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地毁坏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乡镇街道 |
10 | 林业部门 | 44023201J00Y | 对在临时使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乡镇街道 |
11 | 林业部门 | 44023201H000 | 对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未恢复植被或者林业生产条件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乡镇街道 |
附件2
汕尾市优化调整由乡镇街道实施的自然资源、林业领域县级行政执法事项乡镇街道名单(2024年第2批)
序号 | 区域 | 分序号 | 镇街名称 |
1 | 市城区 | 1 | 马宫街道办事处 |
2 | 2 | 新港街道办事处 |
3 | 3 | 香洲街道办事处 |
4 | 4 | 凤山街道办事处 |
5 | 5 | 红草镇人民政府 |
6 | 6 | 东涌镇人民政府 |
7 | 7 | 捷胜镇人民政府 |
8 | 陆丰市 | 1 | 东海街道办事处 |
9 | 2 | 城东街道办事处 |
10 | 3 | 河西街道办事处 |
11 | 4 | 大安镇人民政府 |
12 | 5 | 潭西镇人民政府 |
13 | 6 | 金厢镇人民政府 |
14 | 7 | 博美镇人民政府 |
15 | 8 | 八万镇人民政府 |
16 | 9 | 陂洋镇人民政府 |
17 | 10 | 南塘镇人民政府 |
18 | 11 | 湖东镇人民政府 |
序号 | 区域 | 分序号 | 镇街名称 |
19 | 陆丰市 | 12 | 甲子镇人民政府 |
20 | 13 | 甲东镇人民政府 |
21 | 14 | 甲西镇人民政府 |
22 | 15 | 碣石镇人民政府 |
23 | 16 | 西南镇人民政府 |
24 | 17 | 上英镇人民政府 |
25 | 18 | 桥冲镇人民政府 |
26 | 19 | 内湖镇人民政府 |
27 | 20 | 河东镇人民政府 |
28 | 海丰县 | 1 | 海城镇人民政府 |
29 | 2 | 城东镇人民政府 |
30 | 3 | 公平镇人民政府 |
31 | 4 | 附城镇人民政府 |
32 | 5 | 梅陇镇人民政府 |
33 | 6 | 赤坑镇人民政府 |
34 | 7 | 可塘镇人民政府 |
35 | 8 | 黄羌镇人民政府 |
36 | 9 | 联安镇人民政府 |
37 | 10 | 陶河镇人民政府 |
38 | 11 | 大湖镇人民政府 |
39 | 12 | 平东镇人民政府 |
序号 | 区域 | 分序号 | 镇街名称 |
40 | 陆河县 | 1 | 水唇镇人民政府 |
41 | 2 | 河田镇人民政府 |
42 | 3 | 河口镇人民政府 |
43 | 4 | 东坑镇人民政府 |
44 | 5 | 南万镇人民政府 |
45 | 6 | 螺溪镇人民政府 |
46 | 7 | 新田镇人民政府 |
47 | 8 | 上护镇人民政府 |
48 |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代管街道) | 1 | 东洲街道办事处 |
49 | 2 | 田墘街道办事处 |
50 | 3 | 遮浪街道办事处 |
汕府函〔2024〕139号 为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综合协同县级和镇街执法力量,确保全市耕地、林地保护大局稳定,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乡镇街道实施的自然资源、林业领域县级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优化调整。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