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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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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首批汕尾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通知
  • 2020-12-31 10:04
  • 来源: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汕府办函〔2020〕310号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首批汕尾市

  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推进民主立法进程,扩大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广泛听取基层群众、企业和其他组织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设立首批汕尾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以下简称“基层立法联系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名单(共8个)

  汕尾市食品行业协会

  汕尾市民营企业文化协会

  汕尾市江西商会

  汕尾市金银珠宝首饰行业协会

  汕尾市城区志愿者(义工)联合会

  汕尾市律师协会

  汕尾市司法鉴定协会

  汕尾市城区商会

  二、其他事项

  基层立法联系点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5年内,依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汕司〔2020〕121号)参与政府立法工作。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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