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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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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汕尾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
  • 2021-10-09 17:09
  • 来源: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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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办函〔2021〕2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根据《汕尾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办法》有关要求,市发展和改革局、农业农村局会同市有关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20年度落实粮食安全政府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考核。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2020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粮油市场供应保障工作,全市粮油市场经受住了重大考验,粮油供应充足、价格稳定,为纵深推进市委“三大行动”工作部署落地见效,加快建设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提供了坚实的粮食安全保障。

  经各县(市、区)自查评分和市考核小组评审,2020年度汕尾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结果如下:陆丰市、陆河县、海丰县、市城区为“优秀”等级,其中,对得分排名靠前的陆丰市给予通报表扬。根据《汕尾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办法》规定,上述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此次考核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扛稳保障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不断开创粮食和物资储备改革发展新局面,为奋力谱写新时代海陆丰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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