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办函〔2022〕11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市属国有企业:
因市领导工作变动,为保障市区供水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政府决定调整汕尾市区供水改革工作专班成员,并增设专责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
组 长:黄志坚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曾宏武 副市长
周小壮 副市长
成 员:吴国华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编办主任
范振学 市政协副主席、市自然资源局长
李永坚 市政协副主席、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何自强 市政协副主席、市国资委主任
王晓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
余振光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秋强 市住建局局长
林献良 市财政局局长
黄宝俊 市水务局局长
杨师访 市人社局局长
许昌林 市司法局局长
李林顺 市审计局局长
龙成东 市税务局局长
李志群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陈凯婵 市社保局局长
庄建华 市投控公司董事长
刘斗荣 市住建局副局长
卓木荣 市投控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汕尾市区供水改革工作,积极引进供水管理先进企业开展合作,提高市区供水经营管理水平,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落实工作任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市长周小壮兼任。按照《汕尾市区供水管理优化提升工作分工方案》任务分工,办公室下设4个工作小组,各小组长由牵头单位的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各工作组牵头单位的分管领导担任,工作小组成员由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担任。
一、总协调小组
由周小壮同志牵头,市住建局、市国资委、市供水总公司、市投控公司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周小壮 副市长
副组长:王晓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秋强 市住建局局长
成 员:刘斗荣 市住建局副局长
肖水赐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
詹成峰 市投控公司副总经理
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工作专班交派的工作任务,统筹推进工作组职责内的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市住建局、市国资委、市供水总公司、市投控公司等单位抽调。
二、企业改制小组
由市住建局牵头,市委编办、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社保局、市审计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供水总公司、市投控公司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黄秋强 市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刘斗荣 市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林少杰 市委编办副主任
肖水赐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
肖舜诚 市司法局副局长
杨 瑞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乃坤 市人社局副局长
陈 衡 市社保局副局长
庄清贺 市审计局副局长
李让畅 市水务局副局长
林建升 市公安局副局长
钟雪欢 市税务局副局长
蔡珠文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詹成峰 市投控公司副总经理
黄庆荣 市供水总公司副总经理
林燕生 市供水总公司副总经理
曾庆艺 市住建局办公室副主任
张 毅 市国资委规划发展科科员
黄希敬 市供水总公司工会主席
李赛珠 市供水总公司办公室主任
陈远寻 市供水总公司赤沙泵站站长
战略合作者相关人员
完成供水总公司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报告,送市财政局审核备案;制定市供水总公司的改制方案和人员安置方案,并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配合股权收购与合作谈判小组做好深圳水务集团股权收购及战略合作者合作协议事宜;完成市供水总公司进行改制和人员安置。
三、人员安置与维稳小组
由市住建局、市供水总公司牵头,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社保局、市投控公司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刘斗荣 市住建局副局长
副组长:黄庆荣 市供水总公司副总经理
林燕生 市供水总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肖舜诚 市司法局副局长
杨 瑞 市财政局副局长
林建升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 衡 市社保局副局长
黄希敬 市供水总公司工会主席
李赛珠 市供水总公司办公室主任
陈远寻 市供水总公司赤沙泵站站长
清理、核实市供水总公司在职和离退休人员人事手续、社保缴交情况;研究退休人员待遇政策和具体操作方法;市供水总公司的人员安置方案经公司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表决通过,确保改制平稳过渡。
四、股权收购与合作谈判小组
由市国资委牵头,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供水总公司、市投控公司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何自强 市政协副主席、市国资委主任
副组长:卓木荣 市投控公司总经理
肖水赐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
成 员:刘斗荣 市住建局副局长
李让畅 市水务局副局长
肖舜诚 市司法局副局长
杨 瑞 市财政局副局长
庄清贺 市审计局副局长
范胜锋 市发改局副局长
林建升 市公安局副局长
詹成峰 市投控公司副总经理
张 毅 市国资委规划发展科科员
战略合作者相关人员
与深圳水务集团公司商议股权收购事宜,清理汕尾市水务有限公司资产、债权债务、投资情况,拟定《关于深圳水务集团股权的收购方案》报市政府审批;以市供水总公司作价成立平台公司,与战略投资者谈判,并拟定合作协议报市政府审批。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