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办函〔2022〕219号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汕尾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扎实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落实“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工作机制,市政府决定成立汕尾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决策部署,制定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研究和审议土壤普查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加快推进土壤普查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
二、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市长兼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成员单位由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汕尾农垦局、市农业科学院组成。
三、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科室1名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召集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