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办〔2023〕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汕尾(陆丰)临港产业带发展总体规划(2023-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4日
附件:汕尾(陆丰)临港产业带发展总体规划(2023-2030年).pdf
汕府办〔2023〕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汕尾(陆丰)临港产业带发展总体规划(2023-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4日
附件:汕尾(陆丰)临港产业带发展总体规划(2023-2030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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