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办函〔2023〕10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尾市“城市睿眼”总体规划(2023-2027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
附件:汕尾市“城市睿眼”总体规划(2023-2027年).pdf
汕府办函〔2023〕10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尾市“城市睿眼”总体规划(2023-2027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
附件:汕尾市“城市睿眼”总体规划(2023-2027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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