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市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重点针对农村“脏乱差”问题,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行动,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切实解决村庄环境卫生难题,进一步推动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体优化提升。
村庄清洁行动是我市农村精神文明创建“五大行动”之一。该行动自去年12月启动以来,坚持短期集中攻坚和长期持续推进相结合、整治工作与管护措施“双管齐下”。如,各县(市、区)在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广泛动员、集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每月设立 “村庄清洁日”;结合“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各地积极开展“门前三包”积分制,号召农民群众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和乡村建设行动等,最大程度调动村民参与村庄卫生整治的主动性,让干净整洁成为常态,在坚持共建共治共享中助力农村人居环境再提升。
当前,该行动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据统计,目前全市农村地区已完成“三清理”34912处。其中,清理村巷道及乱堆乱放生产工具、建筑材料10535处共计9676.479吨;清理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杂草杂物、积存垃圾18466处共计9755.387吨;清理沟渠池塘溪河淤泥、漂浮物和障碍物5911处共计30623.6245吨。完成“三拆除”2273处,面积达134630.74平方米。其中,拆除危旧弃房1550处共计110859.54平方米;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493处共计21272平方米;拆除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230处共计2499.2平方米。完成“三整治”12906宗。其中,整治垃圾乱丢乱放问题6445宗,整治污水乱排乱倒问题1052宗,整治三线(电力、电视、通讯线)乱搭乱接问题5409宗。
记者:杨镕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