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吴晓媛)3月26日,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逯峰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林军主持召开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汕尾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汕尾市荣誉市民条例>的决定》,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批。
会议审议通过了《汕尾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黄志坚辞去汕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宏伟、李惠文、吴国华、吴城鑫、曾繁文出席会议;副市长庄红琴、市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杨明哲,市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会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集体向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