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汕尾市商务局
办公电话:3367493
单位传真:3362242
单位邮箱:swsw660@163.com
单位网址://www.envoykitchen.com/swsw
办公地址:汕尾市城区香城路8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主要职能:
1.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应急、安全保卫、信访、宣传、督办、后勤保障、物业管理等工作。负责编报和组织实施对外开放、商务和口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监测分析商务和口岸宏观运行情况。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绩效考核的综合性工作。负责局机关人员的工资福利、公费医疗、社会保险、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扶贫开发、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因公出国(境)报批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局党组的组织工作,协助局党组抓好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党的组织、宣传、教育工作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秘书工作。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党员干部定期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教育,促进勤政廉政工作落实。协助局党组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和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监督检查党员作风情况。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干部人事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
2.市场建设管理科
主要职责是:拟订国内市场布局、开拓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有关健全和规范商品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等重要商品流通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进流通标准化;承担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监测分析市场运行态势、商品供求和进出口情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相关工作;承担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相关工作;承担市场调控有关工作;承担茧丝绸协调工作。
3.贸易促进与管理科(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负责牵头制订对外贸易发展和国际市场开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对外贸易促进政策,指导协调全市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优化对外贸易发展环境。调整对外贸易商品结构,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指导、协调、推进外贸品牌建设工作。承担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目录。监督协调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工作。实施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负责流通行业发展工作。依法对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承担企业申请限制类商品进出口经营资质相关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计划。协调供应港澳的配额商品工作。牵头拟订商贸服务、服务贸易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促进服务贸易进出口政策。承担服务贸易进出口管理、统计工作。拟订服务外包发展规划和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承担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住宿业等)管理、发展相关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4.外资促进与管理科(开发区管理科)
主要职责是:参与拟订外商投资政策措施,拟订年度外商投资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外商投资项目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指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本市加工贸易进出口和统计工作。负责有关开发区建设发展的规划计划政策引导和协调、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开发区情况汇总、评价工作。研究分析有关开发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拟订本市促进外商投资战略和改善外商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拟订本市招商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外商投资促进工作。承担本市与港澳台经贸合作相关工作;筹划大型外商投资促进活动。建立和完善我市外商投资促进工作机制;承担重大项目对外招商和跟踪服务工作。
5.综合法规科
主要职责是: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审核区域经贸协作协议、经贸政策文件。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外知识产权和贸易纠纷。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落实本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组织推进本部门“放管服”改革及职能转变相关工作。指导和协调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的应诉及相关工作,指导和协调应对国外技术性壁垒及其它贸易壁垒;建立应对贸易摩擦协调联动机制。建立贸易摩擦预警监测和信息服务体系。参与实施贸易救济措施,参与对进口产品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建立产业损害的预警机制和产业安全数据库,开展市内产业竞争力调查及影响跟踪工作,指导协调本市产业安全应对工作,维护产业安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综合协调和指导本市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改革、投资、贸易、金融、人才等政策并指导实施,跟踪评估实施情况和改革效果,提出可复制可推广政策制度建议。组织对接粤港澳大湾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合作交流、宣传等工作。
6.经济交流与合作科
组织、协调实施本市“走出去”战略,依法管理、监督和服务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承办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相关工作。监测、分析对外经济合作运行情况,承担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统计工作。指导对外援助业务的开展,监督检查本市承担的对外援助项目实施工作。拟订全市商务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市性商务和口岸的重要外事活动。指导和监督各类交易会、展览会以及赴外举行展销会、洽谈会等活动,负责管理会展业,指导本系统外事和对外交流工作(包括对港、澳、台交流工作),收集和发布有关经济合作交流信息,负责区域经贸合作、协作相关工作。
7.口岸工作科
负责拟订本地区口岸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各口岸的规划、开设、关闭、调整和检查验收工作;统一安排使用上级划拨或其它渠道筹集的口岸建设专用资金;负责口岸电脑网络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口岸业务数据、信息资料的统计、收集和上报工作;负责全市口岸的综合管理工作;对口岸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和基层口岸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掌握口岸动态,为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公路、水运口岸查验方法和监管模式的改革;负责口岸业务的对外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县(市、区)口岸管理机构的工作;指导口岸工作部门安全生产,组织处理口岸重大涉外事件和其它突发事件。
8.贸促工作科
负责开展同世界各国经济贸易界的联络,组织本市经济技术贸易和企业家团体等出访和考察;负责同外国商会、经济贸易协会、国际经贸组织和驻我市的外国工商团体的联系,必要时向外国派遣常驻代表或设立代表机构;参加、组织或同外国相应机构合办有关国际经济贸易方面的国际会议;协助申办、组织参加赴国(境)外举办的展销会、洽谈会和国内各种外经贸交易会、展览会等;主办或参与多国展览、展销会和国际博览会;联系、组织中外技术交流;指导、协调和服务于贸易促进、汕尾商会工作。负责贸促会法律事务工作,出具中国出口商品产地证明书和人力不可抗拒证明,签发和认证对外贸易和货物运输业务的文件和单证。
9.电子商务科
拟订有关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促进电子商务推广与应用;促进网络零售、电子商务服务业等多业态发展;承担跨境电子商务、电商统计分析相关工作;指导并推进现代商贸服务信息公共平台和全市商务系统电子政务网络建设。
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法规科、市场建设管理科、贸易促进与管理科、外资促进与管理科、口岸工作科、贸促工作科、电子商务科、经济交流与合作科。
下属单位:汕尾港澳货运车辆检查场、汕尾市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