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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裕洲农业生蚝标准化海养示范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24-06-19 15:20
  •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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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陆丰市裕洲农业生蚝标准化海养示范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海滨大道中2622号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16600
       联系电话:0660-3238218

  传     真:0660-332038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陆丰市裕洲农业生蚝标准化海养示范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

陆丰市裕洲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陆丰市碣石镇碣石湾、碣石港口西南侧约3.4公里处海域

环评机构

广州百川纳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陆丰市裕洲农业生蚝标准化海养示范基地项目界址点坐标为:①115°45'18.046"E,22°47'54.730"N;②115°45'40.996"E, 22°47'58.132"N;③115°45'37.714"E,22°48'21.395"N;④115°45'14.606"E,22°48'17.989"N。项目新建一块用海面积48.00公顷的开放式养殖区,用海范围东西最大跨度667.3m,南北最大跨度722.2m,共18个养殖单元,养殖单元横纵间隔30m,养殖单元面积总计约37.78 公顷;养殖品种为太平洋牡蛎,养殖方式为延绳垂下养殖。项目海域使用类型为开放式养殖用海;项目申请用海15年。项目总投资为1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9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

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施工船舶产生的废气,污染因子主要为SO2、CO、NOX 等,均为无组织排放。为减轻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1)选用先进的施工机械和设备、采用清洁燃油,并加强对施工船舶的维修保养,使其排放的废气符合有关标准。(2)对场地施工的船舶设备进行管理,定期检查设备是否合格,尽量减少施工设备产生的燃油废气。

2、水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过程产生的悬浮泥沙对周边海域的影响;避开大风浪季节施工,减少对海域的污染影响。

(2)施工期船舶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船舶上的生活污水收集设施收集上岸后,由槽车运输至金厢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不直接排海。

(3)所有施工船舶含油污舱底油污水收集上岸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得在海域内排放。

3、噪声

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设备,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和施工工艺,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设备的良好运转,以便降低噪声源强。

4、固体废物

(1)加强对施工单位监督管理,禁止将施工垃圾倾倒至项目附近海域中。

(2)船舶生活垃圾应做好日常的收集、分类与储存工作,靠岸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3)建设单位应负责对固体废物收集处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施工单位签订环保责任书。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加强施工期的监督管理,避免对周边水生生物产生不利影响。施工期养殖绳筏应严格按照确定的用海范围进行布放,选择风浪较小的日期天气施工,减少施工期产生的悬浮泥沙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2)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尽量避免在工程水域主要经济鱼类产卵期(3月-5月)进行作业。尽量缩短水下作业时间,最大限度降低扰动范围,以减轻施工可能带来的水生态环境影响。

(3)施工期加强管理,严禁向海域内排放和丢弃污染物,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4)施工过程中需密切注意施工区及其周边海域的水质变化。如发现因施工引起水质变化而对周围海域海洋生物产生不良影响,则应立即采取措施,必要时可短暂停工。

(5)制定完善的风险应急措施,一旦发生燃料油泄漏事故及其他导致水质不达标事故,应及时治理,以尽量减少石油类及其他污染物入海对海洋生物的影响。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船舶燃油废气以及牡蛎上岸后产生的臭气,大气污染防治主要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

(1)工作船舶机械使用的燃料应采用符合标准的燃油,加强对船舶的日常维修保养。

(2)牡蛎采收上岸后,进行密封后直接出售至第三方收购公司转运,一般使用厢式卡车进行海鲜产品运输,运输过程为封闭环境,可减少臭气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2、水

(1)养殖区域不得超过申请养殖用海范围。合理控制本项目养殖规模、密度,减少养殖活动对水环境造成影响。

(2)人员生活污水和船舶含油污水妥善处理,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后运回陆域,近期由槽车运输至金厢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远期待市政管网完善后,经渔港附近市政管网进入金厢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船舶含油污水收集上岸后应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

(3)防止船舶溢油事故发生,溢油事故发生后应第一时间采取应急措施。

3、噪声

项目运营期间噪声主要来自作业船舶;应加强船舶管理,保持其良好运转,控制鸣笛,降低噪声源强。

4、固体废物

运营期作业船舶上设置固体废物收集箱,工作人员生活垃圾放入收集箱中运回陆地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严禁丢弃入海。

废弃养殖绳、吊笼等废弃生产设施及其它杂物,应有计划地搬运或堆存,收集上岸处理;可回收物质外售物资回收公司处置,不可回收物质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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