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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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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尾市国有建设用地上个人自建住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 2020-02-07 12:09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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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本市国有建设用地上个人自建住宅的管理,确保城市规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现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将《汕尾市宅基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

  相关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我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660-3396606

  

       附:汕尾市国有建设用地上个人自建住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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