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来信、来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汕尾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联系人:余宏秋
电 话:0660-3362984
邮 箱:swzfjd@126.com
地 址:汕尾市腾飞路市司法局办公楼
邮 编:516600
附件: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汕尾市县级行政执法职权调整由镇街实施事项目录(第二批)(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