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动产抵押登记信息化、规范化、便利化,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将于近期在全国统一上线运行。现就系统上线运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上线时间
系统于2018年12月28日在全国上线运行。
二、办理流程
(一)办理人在线申请。
动产抵押登记办理人(以下简称办理人)在互联网子系统(网址:http://dcdy.gsxt.gov.cn)进行身份注册后,自主录入动产抵押登记信息、选择登记机关、提交证明所录入的信息已经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的相关文件(《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要求提交材料扫描件等),完成动产抵押登记申请。
(二)登记机关审核。
登记机关(抵押人住所地县级市场监管机关)登录工商专网,对办理人提交的相关信息按照《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要求进行审核,审核结果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办理人;审核通过的,办理人可以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加盖公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等文书。
(三)公示登记信息。
申请审核通过后的登记信息,次日即在本系统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同步进行公示。
三、其他事项
(一)系统上线后,《动产抵押登记书》等文书均采用修订后的格式(见附件)。
(二)动产抵押登记线上、线下办理同效。系统审核通过的《动产抵押登记书》等文书与现场登记具备同等效力。
四、各地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咨询电话
1、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0660-3361120
2、海丰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0660-6686577
3、陆丰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0660-8901438
4、陆河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0660-5663013
5、红海湾分局 0660-3454048
6、华侨分局 0660-8251678
汕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