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汕尾市价格监测工作变化的需要,按照《广东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的要求,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拟自2021年1月1日起,对市区个别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及信息员进行变更。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管理的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新增的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及信息员
监测点名称:汕尾市城区林埠综合市场A122
信息员:黄泗君
工作任务:承担广东省菜篮子价格监测日报报价工作。
二、 下列监测定点单位及信息员自2021年1月1日起自然退出原承担的每周二、周四报价工作
监测点名称:汕尾市城区永昌市场 信息员:赖沛琼;
汕尾市城区荣泰市场 信息员:黄本区;
新洲综合市场 信息员:林小坚、陈爱卿;
奎山经贸市场 信息员:罗艳娟、梁晓萍。
现予公示,公示期7天,从2020年12月22日至29日止。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反馈,联系电话:0660-3399292。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