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第一批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粤市监办发〔2021〕1427号)和《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汕尾市 2021 年中央财政专利转化计划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汕市监知促〔2021〕14 号)的要求,经单位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发放2021年中央财政专利转化项目(2大类2小项)专项资金共80 万元(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获前期资助的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与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的合同要求组织项目实施,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请项目承担单位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配合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和财政局做好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价等工作。
附件:第一批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前补助项目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分配方案
(联系人:崔洋 刘雨薇 梁雅纯 电话: 0660-3380707)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