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汕尾市医疗保障
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汕医保〔2022〕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华侨管理区管委会:
《汕尾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5日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汕尾市医疗保障
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汕医保〔2022〕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华侨管理区管委会:
《汕尾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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