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0〕750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的通知》(汕工信函〔2020〕535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汕尾市2020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经企业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局党组审议通过等工作流程,确定汕尾市2020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奖补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
如对上述有异议者,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无明确事项或内容的,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附件: 汕尾市2020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项目表.xlsx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0月9日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陈启福,联系电话:3396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