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特别抗疫国债资金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0〕960号),2021年省级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计划分两批下达,此次省财政下达我市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第一批)557万元,拟支持我市2021年省级技术改造已入库符合条件的项目,现将第一批资金分配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共7天。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企业项目有异议者,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无明确事项或内容的,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附件:汕尾市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第一批)分配计划表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0月30日
联系人:张裕平,联系电话:0660-3361336
汕尾市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
技术改造资金(第一批)分配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