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市医保部门持续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基金行为,为充分发挥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6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问题通报如下:
案例一、陆丰市人民医院违规结算医保基金
2023年省级医疗保障基金交叉检查过程中,省交叉检查组对陆丰市人民医院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医院存在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收取生脉注射液费用的违规医保基金行为,涉及违规医保基金金额249249.78元。
案例二、陆丰市碣石人民医院(陆丰市第三人民医院)违规结算医保基金
汕尾市纪委监委驻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对陆丰市碣石人民医院(陆丰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医院存在全程C-反应蛋白测定(全程-CRP)串换项目收费的违规医保基金行为,涉及违规医保基金金额87133.14元。
案例三、陆丰市妇幼保健院违规结算医保基金
根据《汕尾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汕尾市城区医保局、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三方服务公司对陆丰市妇幼保健院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医院存在射频电疗串换项目收费的违规医保基金行为,涉及违规医保基金金额86782.48元。
案例四、陆丰天栖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违规结算医保基金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精神病类专科医疗机构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市医保局组织市医保中心、第三方服务公司对陆丰天栖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医院存在超限定次数收取乙型肝炎费用的违规医保基金行为,涉及违规医保基金金额67091.87元。
案例五、陆丰市南塘镇中心卫生院违规结算医保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汕尾市审计局派出专项审计调查组对2022年至2023年6月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经核查,陆丰市南塘镇中心卫生院存在普通病房床位超标准收费的违规医保基金行为,涉及违规医保基金金额56581.38元。
案例六、陆丰市甲子人民医院(陆丰市第二人民医院)违规结算医保基金
根据《汕尾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市医保局组织市医保中心、第三方服务公司对陆丰市甲子人民医院(陆丰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医院存在丙型肝炎抗体测定(Anti-HCV)等9项超标准收费的违规医保基金行为,涉及违规医保基金金额31512.47元。
以上涉及金额均已追回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