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关怀版
网站支持ipv6
汕尾市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专栏 > 执行公开
分享到:
关于调整华师附中汕尾学校学生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 2019-06-18 15:49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汕尾学校:
        你校《关于自2019-2020学年起调整学生住宿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汕华附[2019]2号)收悉。 鉴于学校近几年来学生生活配套环境及宿舍智能管理系统不断优化升级,生活指导老师工资和水电费费用大幅上涨的实际,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规定,结合你校住宿生实际发生成本,经研究,现就你校学生住宿费调整的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自2019年秋季学年起,你校初中部普通住宿生住宿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400元,周末等节假日继续留校学生住宿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2000元。
        二、对周末等节假日继续留校学生的收费须坚持自愿原则,并与学生、学生家长签定书面协议,不得强制。
接文后,请按规定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6月18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