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助手
无障碍
手机版
搜索
网站首页
聚焦汕尾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汕尾
无障碍版
关怀版
网站首页
聚焦汕尾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汕尾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专栏
>
执行公开
分享到: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试行新版《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0-09-04 11:21
来源:
省商务厅
发布机构:
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字体:
大
中
小
】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试行新版《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TOP】
【
打印页面
】【
关闭页面
】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试行新版《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有关工作的通知.pdf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