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健同志:
你送来《关于汕尾市粤星职业技能培训有限责任公司办学许可的申请报告》等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涉企经营行政许可事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汕人社函〔2022〕157号)等文件规定,同意汕尾市粤星职业技能培训有限责任公司的办学许可,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许可证号:人社民4415003200006号,办学许可期限:2023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15日,举办者:陈晓健,负责人:陈晓健,办学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东南侧盐业综合大楼7层,开展快递员(5、4、3级)、网约配送员(5、4、3级)、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5、4、3级)等3个职业(工种)培训。请汕尾市粤星职业技能培训有限责任公司依法依规办学,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特此批复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