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1日汕尾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应制定规划,落实措施,大力推广凤凰木在全市园林绿化的栽植应用,在市区打造若干个有特色的种植示范点,加强凤凰木在城市道路、公园等景观节点的推广普及;加大市树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广大市民爱绿、植绿、护绿意识,营造人人热爱、保护市树,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让市树成为我市城市形象的重要标志和靓丽的城市名片,更好地推动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深入开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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