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上午,汕尾大道彩旗飘扬,市委、市政府和军分区在汕尾市区成功举行了2010年防空警报试鸣暨人民防空60周年宣传活动,检验了我市防空警报系统的预警能力和报知效果,也促使广大市民了解、熟悉防空警报信号规定,增强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这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发〔2008〕4号文的实际行动,是紧紧围绕庆祝人民防空创立60周年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和宣传贯彻全国第六次人防会议精神的实际行动;是深入贯彻《人民防空法》、《广东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汕尾市实施〈人民防空法〉细则》精神的一项重大举措;是立足于新时期军事斗争应急需要、积极做好打赢未来信息化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准备、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防御能力的具体体现。出席市区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领导和人员有:省人防办党组成员、副主任魏振发同志、汕尾军分区司令员、试鸣指挥长张有益同志,省人防办法规宣传处高伯宁处长、工程处黄丹冬处长,市直有关单位和市区51个防空警报设置单位领导、各县(市、区)人防办主任、汕尾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学师生和市人防办全体同志。试鸣仪式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连凯跃主持,汕尾军分区张有益司令员启动警报控制系统,发布防空警报信号。防空警报准时于上午9时30分鸣响,至9时45分结束。市区51台警报器、6部机动警报车和电视台、广播电台控制中心插播警报信号的鸣报工作正常,并同时依序鸣响了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信号,效果良好,城市中心区警报音响覆盖率和报知率达到100%。
汕尾军分区司令员张有益代表驻汕部队和各级军事机关对2010年市区防空警报试鸣取得圆满成功表示热烈祝贺,并对我市人防建设问题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1)认清形势,提高抓好人防工作的责任感;(2)鼓足干劲,奋起直追,及早缩小与先进城市的差距。(3)几点要求:一是加强领导,发挥各部门的作用;二是抓好宣传教育;三是搞好人防的基本建设;四是落实人防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措施加强演练;五是抓好“结建”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争取上新台阶。
省人防办党组成员、副主任魏振发代表省人防办对试鸣活动圆满成功表示热烈的祝贺!对一贯积极配合和支持人防工作的各职能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向长期战斗在人防第一线、为人防建设付出辛勤劳动的全体干部职工致以崇高的敬意!并希望汕尾市人防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认真贯彻、深刻领会第六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人防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认清形势,居安思危,切实把人民防空建设抓紧抓好抓出更好成效。
市政府副秘书长连凯跃代表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对2010年汕尾市区防空警报试鸣取得圆满成功表示热烈祝贺!向长期为我市人防建设付出辛勤劳动的全体干部职工表示亲切问候和衷心感谢!对我市人防工作在市101工程、机动指挥所建设、“结建”执法和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同时,要求人防部门的干部职工要着眼全局,认清国内国际形势;要居安思危,认真做好新时期军事斗争应急准备。要通过防空警报试鸣,充分认识人民防空的战略地位和重大意义;要通过防空警报试鸣,进一步增强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要通过防空警报试鸣,加大力度推动我市人防建设上新台阶。要着力抓紧抓好市101工程建设和“结建”执法这两个重点工作,抢时间、抓机遇、定措施、谋发展,着力建设“三个人防”、全面提高“九种能力”,力争在全省人防建设目标管理考核中获得达标优秀的更好成绩,为汕尾争当人防科学发展排头兵作出积极贡献!
在防空警报试鸣期间,我办以电视台、广播电台和汕尾日报等主流媒体为平台,结合在插彩旗、挂横幅和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人防宣传活动。同时,我办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国防教育办和军分区政治部举办了以学习贯彻《人民防空法》为主题的国防教育和人防教育宣传周活动,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积极配合,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在办公楼门口挂横幅等方式直接参与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达到“领导满意、群众满意、干部职工满意”的宣传效果。
随后开展了人民防空60周年宣传现场咨询活动。市政府领导亲临咨询活动现场,与军分区领导和我办全体干部职工一起派发宣传资料、接受干部群众咨询和解答疑难问题。咨询活动期间,广大市民、学生、开发商和干部职工等踊跃参加,纷纷询问,场面非常热闹。我办领导和业务人员认真解答疑难问题,大力宣传法律政策,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这次咨询活动,广大市民关心关注的问题包括了人民防空基本知识、人民防空的作用和意义、我市人防建设基本情况、“结建”的规定及收费标准、防空警报试鸣的目的和战时如何组织人民群众疏散转移等多个方面的内容,汕尾广播电视台、汕尾日报等新闻媒体记者在咨询活动现场进行了全程的跟踪采访报道,形成了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有关单位大力支持,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大力宣传人民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全民的法制观念和人防意识,提高依法履行人民防空建设义务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的良好局面,创建人民防空依法建设、依法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汕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O一O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