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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成功举行2016年市区防空警报试鸣活动
  • 2016-11-01 00:00
  • 来源: 市人防办
  • 发布机构: 汕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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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O一六十一

 

 

我市成功举行2016年市区防空警报试鸣活动

 

10月29日上午,我市成功举行了2016年汕尾市区防空警报试鸣,这次试鸣是我市根据国家人防办新标规,在全省范围首先完成防空警报系统升级后进行的首次试鸣,有效地检验了市区防空警报设施的完好率和防空警报系统的预警能力,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这是我市深入贯彻《人民防空法》、《广东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汕尾市实施〈人民防空法〉细则》以及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和全省人民防空精神的一项重大举措;是立足于新时期军事斗争应急需要、积极做好打赢未来信息化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准备、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防御能力的具体体现。这次市区防空警报试鸣于10时30分准时鸣响,至10时45分结束。市区62台防空固定警报器、3部机动防空警报车、多媒体多功能防空防灾预警报知系统以及电视台、广播电台控制中心插播警报信号的鸣报工作正常,并同时依序鸣响了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信号,效果良好,市区警报音响覆盖率和报知率均达到100%。

为切实做好这次防空警报试鸣的宣传工作,我办联合市委宣传部、军分区政治部和市国防教育办公室在全市开展人防法律法规宣传周活动,各地、各单位紧紧围绕宣传活动主题,组织了本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人防法律法规,并在各自办公楼的显要位置悬挂人防宣传标语,汕尾广播电视台、汕尾日报等新闻媒体记者进行了跟踪采访报道,形成了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有关单位大力支持,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大力宣传人民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全民的法制观念和人防意识,提高依法履行人民防空建设义务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的良好局面,创建人民防空依法建设、依法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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