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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防办开展工作人员业务考试实施方案
  • 2015-07-15 00:00
  • 来源: 市人防办
  • 发布机构: 汕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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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防办开展工作人员业务考试实施方案

 

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为进一步提高办全体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经办务会议研究,决定开展一期市人防办工作人员业务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考试内容

1、计算机操作及常用公文写作:以电脑打字、公文排版为主,字数控制在300个字左右,限时20分钟。内容以形式为代拟报告、请示、会议通知等

2、人防法律法规、业务知识:范围为《人民防空法》、《广东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汕尾市实施〈人民防空法〉细则》、《汕尾市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暂行规定》、人防业务、职责等。

二、参加考试人员范围

参加考试人员为办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其中男50周岁以上、女45周岁以上(截止至 2015 6 30 )可自由选择是否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7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地点

笔试在市人防应急指挥中心三楼指挥大厅,计算机操作在二楼会议室。

五、奖惩方法

1)考试成绩划定方法:优秀为80分(含)以上,合格为60分(含)以上,低于60分为不合格。

2)这次考试成绩与个人年度奖金挂钩,实行一次性奖惩,即如考试不合格的人员将扣除部分年度奖金,把这笔扣除奖金奖励给优秀的人员,不足部分由办负担。具体奖惩金额为:不合格人员扣除年度奖600元,优秀人员奖励奖400元,合格人员奖励奖200元。

六、有关要求

1、办机关及下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做好这次业务考试准备工作,充分利用时间学习相关计算机操作、公文写作和业务知识,以高昂的斗志、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考试。

2、各科、中心、所负责人要拟出笔试有关题目(题目形式可以为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等),并于724日前交综合科,以便做好相关工作。

 

 

汕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5 6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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