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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人防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考勤管理方案》通知
  • 2016-09-14 00:00
  • 来源: 市人防办
  • 发布机构: 汕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字体:    

汕人防〔2016〕36号

 

 

汕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人防办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考勤管理方案》通知

 

各科、中心、所:

按照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工作安排,我办制定了《市人防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考勤管理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汕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6年8月8日

 

 

市人防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考勤管理方案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工作人员考勤管理,结合本办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整办考勤监督办公室成员:主任:陈文才,副主任:赖定,成员:许文伟、黄胜涛、陈斯洁、郑泽彬,办公室设在综合科(204号房),负责对本办工作人员考勤进行监督,并登记造册。

二、实施上下班登记制度:本办工作人员每个工作日上(下)班时间须到一楼楼梯旁考勤机上进行签到(签退),上班签到时间为上午8:00至8:30分、下午13:30至14:00分,下班签退时间为上午12:00至12:30分、下午17:30至18:30分,本办工作人员按上述时间进行签到(签退),否则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3位窗口人员以市政务服务中心相关规定为准、2位挂职人员以所挂职单位相关规定为准)。

三、实行不定时巡查制度:个工作日上班时间由监督办人员不定时巡查各科、中心、所人员(含窗口人员)在岗情况,并登记造册。

四、实行外出公务告知制度:各科、中心、所人员(含窗口人员)外出办理公务须事先向监督办报备,如无事先告知,一旦巡查发现相关人员无故脱岗,即以旷工、迟到或早退进行处理。告知方式有如下3种方式:(一)由本人填写《外出公务告知书》,科、中心、所负责人签名证明后交监督办。(二)本人手机发送外出公务短信至综合科办公电话06603283068;(三)本人发送外出公务邮件至本办邮箱swccad@126.com。(备注:如选择(二)、(三)告知方式,请注明外出人员姓名、公务外出时间、地点)(四)注意事项:(1)工作人员外出公务因事不能按时进行签到(签退)的,本人可以事后补填《外出公务告知书》,科、中心、所负责人签名证明后交监督办。(2)《外出公务告知书》自告知之日起计算,交监督办备案时间不能逾期5天。

五、实行惩罚制度:(一)旷工:办工作人员无故缺勤半天以上(含半天),视为旷工,月累计旷工1天(含1天)者在当月工资或补贴中按30元/天扣发,全年累计旷工超过15天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并扣发有关补贴。(二)迟到或早退:上午超过8:30分和下午超过14:00上班的视为迟到,上午12:00分前和下午17:30分前离开岗位的视为早退,每月无故迟到(早退)累计3次的,视为旷工1天,按以上旷工处理方式进行处罚。

    六、请销假等其他事项仍按汕人防〔2015〕34号执行,并取消全勤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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