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上报海丰县地王广场人防地下室遭人为破坏处置进展情况的通知
汕人防〔2016〕44号
关于上报海丰县地王广场人防地下室
遭人为破坏处置进展情况的通知
海丰县人防办:
为及时妥善处理海丰县地王广场业主投诉信访件,依据粤人防直党纪函〔2016〕3号、汕人防〔2016〕40号和《广东省信访条例》的有关精神及规定,请你办于9月22日前,将海丰县地王广场人防地下室遭人为破坏的处置工作的有关进展情况书面报市人防办工程科,并及时将有关的新动态报告市人防办工程科。
附:粤人防直党纪函〔2016〕3号文
汕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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