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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对《汕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自由裁量权使用规则》和《汕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意见建议的函
汕人防函〔2017〕2号
关于征求对《汕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自由裁量权使用规则》和《汕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意见建议的函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府办明电〔2014〕89号)的精神,我办拟订了《汕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汕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并经市法制局审核通过,现将《汕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和《汕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发给你们,请提出意见建议于2017年1月20日前通过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到市人防办综合科。单位地址:市城区海汕公路桂竹岭段,联系电话:3283068,电子邮箱:swccad@126.com。
专此函达
附件1:汕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
附件2:汕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
汕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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