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人防党字〔2017〕1号
关于印发开展党员志愿者队伍服务
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办各科(中心、所):
现将《汕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支部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汕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支部委员会
汕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支部关于
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方案
根据市委组织、团市委《印发〈关于在全市广泛开展党员团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汕组通〔2017〕30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我办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的顺利开展,更好地发挥我办党员在“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和创文创卫活动中的表率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围绕我市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组建一支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深入基层开展防空防灾知识宣传、扶贫组残和环境整治等志愿服务,弘扬“奉献、友爱、互助”的志愿者服务精神,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服务群众的宗旨意识,通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倡导和传播良好的社会风尚,为实现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目标、推动汕尾加快振兴发展和人防事业科学稳健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自愿性原则。充分尊重党员个人意愿,自愿加入志愿者服务队伍,积极参与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2.公益性原则。充分体现无偿、利他的基本要求,引导党员充分利用8小时以外时间,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推动发展,促进和谐。
3.实效性原则。坚持党员志愿服务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和其他志愿服务相衔接,针对群众需求,设计服务项目,统筹开展服务活动。
4.规范性原则。建立健全统一管理、协调配合、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推动党员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三、队伍组建与管理
根据市委组织部工作要求,我办成立汕尾市人防办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根据队伍成立申报手续,填写《汕尾市党员团员志愿者服务队申报表》,并向上一级党组织进行申报。志愿者服务队伍成立后,指定一名负责人,在汕尾“i志愿”(网址http://sw.izyz.org,或用微信关注公众号“gd-zyz”)系统注册队伍。开展服务前,填写《汕尾市党员团员志愿者服务队活动登记表》纸质版报上一级党组织或团组织备案,同时需在“i志愿”系统发布活动项目,规范时长登记。
报名参加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必须按照自愿申请、组织审核的程序进行。加入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的志愿者必须是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具有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所要求的身体条件、服务技能和服务能力;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觉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能遵守志愿者服务队的有关规定。符合要求党员本人可以向办党支部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经组织审核通过后,在“i志愿”系统注册加入,加入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后服从办党支部管理。
志愿者个人填写《汕尾市党员团员志愿者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留存,一份报党支部留存)。之前已在“i志愿”系统注册登记的志愿者,不用再在系统上进行注册,但需提交纸质版《汕尾市党员团员志愿者登记表》到办党支部登记备案。办党支部将对所管理的志愿者进行统一编号,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四、服务内容
党员志愿者服务队要围绕我市创文创卫工作部署,紧密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围绕重点整治内容与推进时限,制定党员志愿服务队活动计划,扎实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1.防空防灾知识宣传。主动开展人防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和防空技能培训活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防空意识。积极配合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公共安全等宣传教育活动。
2.扶贫助残。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对生活困难群众和老年人、优抚对象、残疾人、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留守老人儿童等作为重点对象,提供力所能及的帮扶等服务。
3.环境整治服务。主要是参与环境卫生整治,提供环境保洁、绿化维护、家庭美化指导等服务。
4.其他社会公益性服务。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党员志愿服务队,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有效载体,是我办深入推进创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办党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周密部署,保障投入,狠抓落实。要结合本方案精神,对接市创文工作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指导。每次活动组织均要有责任人、影像资料、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
2.实事求是开展活动。要增强服务活动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防止在服务活动中搞形式主义。要积极拓展党员志愿活动载体和内涵,不断赋予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新的时代特征和吸引力,使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持续有效开展。
3.营造宣传粪氛围。运用人防网站、信息简报、宣传栏等,广泛宣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中的先进事迹,及时挖掘、总结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情况,对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典型、特色亮点,通过机关党建网、汕尾电视台、汕尾日报等新闻媒介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动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品牌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