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汕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汕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汕尾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人防海防中心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法规解读和回应,不断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以更高质量公开助力汕尾“奋战三大行动、奋进靓丽明珠”和“五城联创”工作,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注重规范,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发挥重要作用。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本年度制发公开规范性文件0件,作出行政许可24件、行政处罚2件、行政强制0件。
(2)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
(3)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数量15次,采购总金额245096.09元。
2.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情况:本年度我办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起,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起。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办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起,行政诉讼0起。
(二)主要措施
1.加强用权公开。全面梳理了本办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了权责清单并按要求进行了公开。着重加强了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的管理,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梳理列出了本办现行有效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汕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对外公开,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等服务,使权责更加公开。
2.强化重点领域公开。按照《汕尾市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机制》相关规定,落实“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要求,做好“六稳”“六保”等重要政策发布解读和跟踪评估工作,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解读推动相关政策落地见效。
3.完善工作制度规范。依法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加强工作指导。指定专门科室和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工作责任到人到岗,强化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办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门户网站管理水平还有待提升。由于专业水平受限,我办门户网站管理还存在一定差距,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的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和积极性还有待提高。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规范。
改进措施:2020年,我办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严格遵守人防海防保密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对确定公开的人防海防建设情况,及时准确的予以公开,努力向人民群众提供更多高质量的人防海防政务信息。二是加强相关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积极主动及时的公开政务信息,严格检查避免错漏。三是继续抓好门户网站管理,推进我办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汕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