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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汕尾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汕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关于八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2023-12-11 13:22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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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9月2日至11月2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人防办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2月,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人防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八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使命感责任感

  (一)加强理论武装,保持正确整改政治方向。市国动办(市人防办)党组领导班子坚持把更好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推进巡察整改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防海防和军民融合发展工作,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贯彻落实到人防海防和军民融合发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反腐重要论述与关于人防、海防、军民融合发展工作重要论述结合起来,深入学思践悟,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多下功夫,进一步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

  (二)坚持以上率下,压实各级整改政治责任。市国动办(市人防办)党组领导班子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研究部署、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党组领导班子坚持从自身改起,坚持以上率下。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巡察整改工作;各科、中心、所负责人围绕各自承担整改任务压实责任、细化分工、完善机制。各级压紧压实整改责任链条,形成领导带头、全员覆盖、层层落实、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三)深入对照反思,精心制定整改措施。巡察反馈会议召开后,市国动办(市人防办)党组全面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主动认领、逐条剖析、深入反思,着力把问题表现落细、把问题成因找准,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照问题清单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确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精心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既有“当下改”,又有“长久立”,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工作任务,为推进巡察整改提供了清晰具体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党组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自检自省、查摆差距不足、开展党性分析,明确整改努力方向。

  (四)强化组织实施,着力提升整改工作质效。市国动办(市人防办)党组坚持把推进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本职工作结合起来,与制度体系建设、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着力提升整改工作质效。巡察整改方案确定后,办党组领导班子通过专题研究、日常沟通、听取汇报等方式,带领整改责任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集中精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落实。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调度,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矛盾问题,深化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和整改各责任部门坚持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按照整改方案,细致落实整改措施,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坚决整改、立行立改,对长期整改任务明确阶段性整改目标,紧抓不放、持续用力、逐步落实,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在集中整改期内取得成果并不断巩固拓展。

  二、紧盯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统筹推进人防海防工作存在差距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严实”问题

  一是党组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由综合科定期收集“第一议题”学习材料,确保每次党组会议“第一议题”落实到位;每次召开党组会前,综合科将“第一议题”学习材料送党组领导班子学习,每次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由一名党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谈心得体会,党组书记结合工作实际强调贯彻落实意见。二是2023年3月17日党组会专题学习了《中共汕尾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各地各部门政治要件台账工作指引>的通知》,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严格按文件落实政治要件管理;全面查漏补缺,将2020年以来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全部补充纳入政治要件台账管理,完成了2022年度政治要件台账梳理;指定综合科2名公务员专门负责政治要件台账管理,每次党组会议结束后将“第一议题”学习内容纳入政治要件台账,每季度梳理一次列账事项。三是2023年3月1日召开了务虚会议,听取了各科、中心、所对今年推动工作的思路和具体举措;2023年3月17日党组会专题学习了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市直机关单位领导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研究建立了务虚会议制度,明确每年召开务虚会议不少于1次,党组班子及各科、中心、所负责人参加。

  2.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一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书记代表领导班子就“党组研究决策程序不严格”问题作出深刻检讨反思,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提高党组领导班子依法依规决策的能力水平。二是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办务会议、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制度内容,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于2023年3月27日正式印发执行,进一步细化办务会议、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堵塞制度疏漏和不足。2023年以来,“三重一大”事项均已提交党组会议研究。三是规范议事决策程序,严格做好上会研究议题事项审核把关,凡是未经充分酝酿的、临时动议的议题坚决不予上会,杜绝临时调整议题内容等问题,2023年以来未出现临时调整议题内容问题;2023年2月23日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综合科科长、党组会议记录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规范做好会议记录,防止出现涂改会议记录、补记议题等问题,2023年以来党组会议记录均严格落实审核把关,未出现涂改会议记录、补记议题等问题。四是将编制党组会会议纪要列入党组会议制度内容,按要求做好每次党组会会议纪要编制工作;安排综合科专人负责党组会议纪要编制工作,确保不再发生党组会决定事项未编发纪要情况。2023年以来召开的党组会议均已按规定编发会议纪要。

  3.关于“履行人防海防职能职责仍有差距”问题

  一是研究制定执法检查计划,2023年3月22日印发了《汕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3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明确2023年对市区54宗已备案的“结建式”人防工程开展行政检查,明确时间安排、执法人员、检查方式等事项,提高执法检查力度,在执法行动中明确执法人员资格,防止无执法证人员执法;2023年5月16日制定印发了《汕尾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行政执法流程》,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流程;加强执法人员培训,2023年5月17日组织本单位执法人员开展了执法工作培训,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制作执法文书、运用“两平台”开展执法工作等的能力水平,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两平台”使用,2023年以来使用行政执法“两平台”开展执法工作31次;对指出的16宗行政检查案卷进行审查,并对16宗结建式人防工程项目开展了行政检查,未发现改变人防工程使用功能问题。二是研究制定“十四五”期间全市人防宣传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各地示范点建设任务,积极争取建设资金,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完成建设任务,力争2025年年底前完成全市40个人防宣传示范点目标。今年已新建3个,共计达到11个。三是2023年5月12日制定印发了《汕尾市2023年度人防(海防)宣传教育“五进”工作实施方案》,针对学校、机关、媒体、社区、企业等不同对象,确定相应的教育内容和方法,明确市本级2023年开展人防海防活动不少于12场次。今年已开展7次。

  (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有差距,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扎实

  4.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2023年3月30日制定印发了《市国动办(市人防办)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市国动办(市人防办)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年度任务安排,明确具体措施、责任分工、完成时限,对照清单逐项抓好落实;2023年5月15日党组会组织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市国动办(市人防办)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次,落实谈话制度,完善内控管理。今年以来,党组已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次,开展谈心谈话32人次,完善内控管理17项,排查廉政风险21项。二是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市国动办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大会,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十三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市纪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了《人防窝案》教育片,结合近年来人防领域廉政问题专项整治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例开展了警示教育,党组书记讲了廉政专题党课,进一步强化以案释法、以案明纪。

  5.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仍不够坚决”问题

  一是2023年3月22日分管领导对综合科科长、财务、会计等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并组织学习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广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要求严格规范做好公务接待活动,防止公务接待中出现违规问题;2023年5月11日制定印发了《汕尾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本单位公务接待管理,杜绝无公函接待、“一函多餐”、无接待清单、陪餐人数超标等问题。2023年以来,我办公务接待未出现无公函接待、“一函多餐”、无接待清单、陪餐人数超标等问题。二是2023年5月16日制定印发了《汕尾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本单位车辆调度管理、加油卡及粤通卡使用、定点维修和保养等,细化规范公车使用、加油、维修等程序,加强公车使用和维护管理;对无牌车辆进行了完全封存,办理报废手续。

  6.关于“内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综合科科长、财务、会计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严格落实财务报销审核、规范填报报销凭证,杜绝不合规票据入账等问题;对不合规票据入账的经费进行了清退,并将清退款项上缴国库;2023年5月11日制定印发了《汕尾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审核程序、标准等,明确报销票据、材料,严格做好报销审核;举一反三,对2018年以来支持有关村(社区)工作经费进行梳理,提供资金使用说明情况;严格落实经费使用管理规定,防止收据入账问题再次发生。二是2023年5月11日制定印发了《汕尾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已委托第三方服务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完成本单位固定资产盘点,并对无法正常使用且满足报废年限的固定资产申请办理了报废手续,进行报废处理。三是组织人员对2018年以来党建活动经费开支情况进行梳理,对超出标准部分进行清退;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组织支委、党务工作人员、财务工作人员学习党建活动经费有关规定,要求严格按标准、按程序开支党建活动经费;每半年对党建活动经费开支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防止出现费用超标问题。

  7.关于“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监督各单位“三重一大”事项上会情况,加强事前报备、事中列席、事后跟踪监督,要求各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在党组会研究前3天告知纪检监察组,并提交会议议题、文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等资料,纪检监察组视情况派员列席。“三重一大”决策结果以会议纪要等书面形式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加大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形式和程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单位党组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规定。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持续加强监督市国动办“三重一大”事项上会情况,加强会前了解议程等有关材料,及时提出监督意见,视情况多次派员列席市国动办党组会,并督促市国动办党组严格执行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未发现市国动办今年党组会议研究决策存在“以办务会议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情况。二是持续强化巡察整改监督,压实党组主体责任,通过参加会议、实地检查、查阅资料、谈话调研等多种方式结合掌握巡察整改动态,逐一对账销号,形成监督发现问题、提出监督意见、监督整改问题的良性互动。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持续压实市国动办党组主体责任,督促落实整改方案和台账,要求对方单位细化问题、明确措施、责任到人。同时通过参加会议、查阅资料、谈话调研等多种方式动态掌握市国动办巡察整改情况。目前市国动办已完成巡察整改方案和台账,制定印发了《汕尾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汕尾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巡察整改仍在积极进行中。今后纪检监察组将持续强化巡察整改监督力度,确保巡察整改问题件件有着落。

  (三)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有力

  8.关于“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2022年11月26日制定印发的《市人防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调研工作方案》和2023年6月20日制定印发的《关于在全市国防动员系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中已将党建专题调研纳入领导班子调研工作范围,每年至少安排1次;2023年5月12日制定印发《2023年汕尾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党建工作要点》和《市国动办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党建工作责任,推进党建工作落实;按照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逐项完成专题调研等工作任务;在《中共汕尾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汕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中明确了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事项范围,涉及机关党建、支部换届选举、发展党员等重要党建工作事项提交党组会研究。二是2023年4月7日党组会组织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进一步提高党组班子成员思想认识;2023年4月27日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就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问题进行谈话,提出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民主生活会前,党组书记结合会前谈心谈话,对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进行把关,防止出现批评意见辣味不足的情况,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均已按要求落实。三是2023年2月27日党支部制定印发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市人防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制定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2023年3月22日召开了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严格组织活动实施,党组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组织生活会,并带头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对党员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了把关,不合格不认真的打回重写,确保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目的;党组成员参加了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对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进行督促指导,并对党小组会议记录本进行了检查。四是成立了“党建+”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任亲自挂帅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中心、所负责同志为成员,全面负责“党建+”引领工程的组织实施;2023年5月12日制定印发了《汕尾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党建+”引领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各科、中心、所每年申报“党建+”项目至少1个,每年年中对项目进展进行调度,每年年底进行总结,加强“党建+”项目管理。五是2023年5月16日制定印发了《汕尾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制度》,制定印发了《2023年市国动办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计划》,进一步推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落实;每月安排1名党组班子成员列席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活动,落实党支部书记担任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导师要求,严格落实每月一次的集中学习研讨,并做好记录。

  9.关于“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2023年2月28日党支部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进一步熟悉掌握党支部换届选举相关规定;组织开展了党务工作培训,进一步规范各项党务工作。二是党支部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掌握发展党员有关规定,要求严格按规定开展发展党员工作;责令时任党支部书记、委员就“党员发展工作不够严肃”相关问题向办党组作出书面检讨,由办党组书记对时任党支部书记、委员进行批评教育;举一反三,组织现党支部对目前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等相关手续进行自查,规范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三是组织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和党小组长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提高党支部工作水平;责令原党支部书记、委员就“党支部组织生活不够严格”相关问题向办党组作出书面检讨,由办党组书记对原党支部书记、委员进行批评教育;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市直工委统一部署,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并做好相关记录;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组织开展了党员谈心谈话活动,落实谈心谈话21人次,并做好了谈心谈话记录。四是2023年2月28日召开支委会,组织支委、党小组长、党务工作人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务工作规范规定要求,要求规范落实会议记录、会议签到要求,做好党支部、党小组基础工作台账;党支部组织人员对支部各类档案材料进行了整理分类,并建档立册;各党小组按规定落实每月召开党小组会议不少于1次,并做好党小组会议记录。

  10.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不足”问题

  一是2023年4月7日召开党组(扩大)会,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要求严格按照《守则》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原则,2023年5月11日制定印发了《汕尾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进一步细化党组讨论研究人事工作具体流程,做好选人用人、干部任免工作。二是2023年7月,完成了信保中心岗位重新设置工作;组织2个下属事业单位制定岗位说明书,对事业单位人员进行了定岗定责;所有安排在机关或其他事业单位帮助工作人员已全部退回所属事业单位工作;2023年3月17日党组会组织学习了《中共汕尾市委办公室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市直部门下属单位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尾委办字〔2020〕88号),并根据《实施意见》,于2023年5月16日制定印发了《汕尾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下属事业单位各项管理秩序。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规划,使用空缺编制通过公开招考等方式,吸收更多人防海防相关专业人才、年轻干部进入单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2022年12月通过公开招聘录用了4名信息通信专业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进入下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做好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工作,申请增设了下属事业单位信保中心副主任职位,并结合机构改革完成机关公务员职级职数重新核定,进一步合理配置干部层级,下一步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及时开展选拔任用工作,补充岗位空缺。

  (四)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推动整改力度不足

  11.“党组在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上不够重视,上一轮巡察存在‘计划整改’‘纸面整改’‘形式整改’、督促检查力度不足情况”问题

  一是2023年4月27日分管领导对具体负责执法检查的综合科、工程设施科负责人进行了1次谈话,要求吸取教训,确保执法检查工作落实到位;结合机构职能划转(2021年3月25日负责结建式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职能划转市住建局),加强与住建部门沟通协调,敦促有关部门落实人防政策,加大对结建式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的检查力度。二是2023年4月20日党组书记对时任分管领导进行了谈话提醒,2023年3月22日分管领导对综合科长、综合科财务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实事求是起草整改报告,杜绝整改报告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等问题。党组书记对本轮巡察整改台账进行了检查指导,并于2023年4月21日和2023年5月26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审定本轮巡察整改报告。三是2023年2月24日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结合巡察整改动员,党组书记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严肃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实事求是报告整改情况;严格规范工作制度制定和印发的流程,对各项工作制度重新进行梳理盘点,经办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后正式印发,2023年以来已重新梳理修订内部管理制度17项,均通过党组会议研究并正式印发执行,健全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国动办(市人防办)党组领导班子清醒认识到,集中整改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成果还是初步的,对标党中央要求、人民群众期待、形势任务需要仍有不小差距,推进整改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党组领导班子一致表示,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职责,把巡察整改作为长期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自觉转化为深入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国防动员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奋进力量,转化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行动,以实实在在整改成效践行初心使命。

  整改进入长期持续深化阶段后,党组领导班子将带领全体党员干部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坚持工作责任不松,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始终有人负责、有人落实;坚持跟踪问效不放,持续发挥整改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作用,加大对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力度;坚持标准要求不降,始终以解决问题、促进高质量发展为衡量标准,及时将整改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和成熟经验上升为制度机制,切实提升整改工作质效,努力推动新时代新征程国防动员事业高质量发展。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更加自觉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更大气力,全面系统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转化为推动新时代新征程国防动员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中之重,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创新和丰富学习形式,营造学习贯彻的持久浓厚热潮,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博大体系、丰富内涵、创新精神和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判断、战略部署和宏观展望,全面准确把握对国防动员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

  (二)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更加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持续加强党组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好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落实落细党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党组成员“一岗双责”,突出抓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和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扎实推进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坚决落实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自觉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确保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落实抓党建主体责任,将党建工作列入党组会议研究决策事项,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规范设置党组织,全面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政策规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选人用人,努力打造专业化高素质干部队伍。

  (三)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更加坚决抓好制度执行。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韧,坚持严的基调不放松,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严格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与生活纪律,真正把纪律与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职责”,切实强化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与监督检查,做到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和各种工作同安排、同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严格制度执行,真正让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规范与约束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干净干事、廉洁从政的行为准则。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持之以恒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抓好日常谈话提醒,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和党性教育,扎实推进作风建设,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

  (四)进一步抓好整改成果转化,更加扎实推进国防动员事业高质量发展。我们将举一反三、深刻反思,通过落实整改工作,认真找准破解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症结”,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确保问题整改制度化、长效化,从制度方面杜绝问题的再次发生,真正把市委决策部署转化为实实在在推动人防海防、军民融合及国防动员工作领域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的具体举措。一是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制度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以巡察发现的问题为重点,进一步梳理完善相关制度,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注重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承担的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三是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提振干部队伍的“精气神”,打造“四有”狮子型干部队伍。四是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国防动员体制改革、推动人防海防建设、加强军民融合发展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转变职能,更好地发挥国防动员行业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中的作用,努力推动国防动员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660-3283068;邮政信箱:汕尾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汕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邮政编码516600;电子邮箱:swccad@126.com。


中共汕尾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汕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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