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汕尾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汕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汕尾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汕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本年度我办制发公开规范性文件0件,作出行政许可1件、行政处罚0件、行政强制0件;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
本年度我办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起,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起。
本年度我办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起,行政诉讼0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的质量仍需增强。由于国防动员信息较多为涉密事项,不宜公开。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较为单一。三是网站设置需要进一步优化。
2024年,我办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围绕民众关心的国防动员工作热点问题,在落实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对可以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的予以公开,努力为民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拓展信息来源渠道和信息公开形式,适应信息公开新形势,多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三是进一步优化网站设置。认真研究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将本单位职能范围内的重点领域信息和重要信息进行归集整理,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开设人防领域重点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重点信息获取的便捷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机关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汕尾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