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尾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截至2023.12.30)
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汕府〔2023〕37号),我办2023年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截至2023年12月30日,汕尾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汕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如下。
一、 废止:关于印发《汕尾市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暂行规定》的通知(汕府〔2001〕32号)。
二、失效:无。
三、现行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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