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财政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经费中的劳务费,能否发放给课题组的成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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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办法》(粤财规〔2023〕2号)相关规定,劳务费在直接费用人力资源成本费科目列支,劳务费主要用于项目研究过程中参与项目研究的承担单位编制外研究人员和科研辅助人员的劳务费用支出,参与项目研究的承担单位在编人员可根据其在项目工作中的实际贡献,按规定在间接费用提取绩效支出。
(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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