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科研活动举行的会议,用餐费是否可作为会议费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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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办法(2023年修订)》(粤财规〔2023〕3号)第十二条,业务费包括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交流支出,会议费即“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研究工作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会议费中包括因开展会议产生的用餐费用。
项目承担单位应按规定制定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合理确定费用标准。如项目承担单位未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则应按《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粤财行〔2017〕283号)中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及伙食标准执行。
(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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